-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word】 同性恋婚姻法律问题研究
同性恋婚姻法律问题研究 经济与法 同性恋婚姻法律问题研究 刘晓庆 河北经贸大学;n-I~k石家庄050061 摘要:同性恋婚姻的立法问题一直受人瞩目,它牵扯到个人的人身利益以及社会的公德,秩序等等许多重大问题,有人认为同性婚姻的合法势必会 破坏人类的道德,也会阻碍社会的进步,有人则认为对同性婚姻的否认唾弃,其实质是忽视人权,压迫人性,是对弱势群体极大的不公,本文由列 举某些西方国家承认同性婚姻的发展历程及相关法律制度,推至我国关于同性婚姻立法的现状,并通过分析我国同性恋婚姻的必要性,表达了笔者 支持同性婚姻立法的观点,具体从明确同性恋者享有人格不受歧视权,界定同性恋者的违法行为等方面来建议我国同性恋婚姻的立法. 关键词:同性恋同性恋婚姻法律问题婚姻立法人权 当代的应用伦理学研究的热点问题中, 同性恋以及同性恋者的婚姻是其中之一,它 和许多热点问题一样,都相当棘手,充满了 各种重大的价值冲突,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同 性恋的定义,”同性恋”(Homosexuality)这 一 术语是在1869年由德国医生Benkerr正式 提出,是指一个人无论在性爱,心理,情感 及社交上的兴趣,主要对象均为同性别的人, 这样的兴趣并未从外显行为中表露出来,它 其实是一种性心理障碍.而同性恋婚姻.顾名 思义,即同性恋者的婚姻,是指两个相同性 别的男性或女性所组成的,具有固定伴侣关 系的一种婚姻形式.这种婚姻除了双方的性 别相同而无法进行传统意义上的性生殖外, 其它关系基本与传统婚姻一致,是特殊婚姻 中占绝对多数的一类. 目前在世界上已经有一些国家承认同性 恋婚姻.第一个承认同性伴侣同居法律地位 的欧洲国家是丹麦王国.1989年,发起了一 项关于建立同性伴侣注册的议案,并于1989 年10月1日起生效.从1989年l0月1目起. 丹麦成为第一个认可同性结合允许同性伴侣 进行登记的国家.继丹麦之后,1998年1月 1日,荷兰的《家庭伴侣法》正式生效,《家 庭伴侣法》中所指的”伴侣”,既包括”同性 伴侣”,也包括”异性伴侣”.对于同性伴侣 来说,登记的同性伴侣将会和婚姻中的夫妻 双方一样,在退休金,社会安全保障,继承 和扶养方面享有同样的权利,承担相同的义 务,但同性伴侣无权收养子女;对于异性伴 侣来说,该法为那些既想暂时结为伴侣,但 又不想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提供了法律保 障,它实际上是一部”同居法”.2000年12月, 荷兰参议院通过一项法律,允许同性恋者结 婚并领养孩子,该项法案于2001年4月1日 正式生效,使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现同 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该法不但允许同性恋 者结婚,而且可以完全享有与异性婚姻相同 的所有权益.因而,它是第一部真正的同性 婚姻法.除了以上两个国家,比利时与挪威 王国又分别于2001年6月22日和2009年1 月1日制定相关法律制度认可了同性婚姻. 同性恋在我国不是近,现代才出现 的问题,在古代我国早已存在同性恋现象. 然而虽然同性恋文化早已存在,在我国古代 却没有将这一问题提及到法律的层面上来, 早期的同性恋者甚至从未考虑到婚姻问题, 因为他们自己本身就认为自己的行为是违背 道德的,理所当然他们不能结合,更得不到 法律的保护.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同性恋 双方结婚是没有依据的.社会上大多数人对 待同性恋婚姻的态度,不论支持还是反对, 其实质无非都围绕着一组关系展开,那就是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早在古希腊罗马时期, 人们就开始探讨它们的关系,而到现在为止, 他们的关系依然是处在激烈的争论中,这使 得这一课题成为了法律讲堂上的一个耐人寻 味的闪光点,那么我们就从这一角度切入探 讨一下同性婚姻.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新自然法学派的 代表人物之一富勒(LonFuller,1902—1978). 其基本思想可概括为法律和道德不可分:一 方面,法律要符合法律以外的一种道德目的; 另外一方面,法律还必须以一系列法律原则 作为法律的内在道德,即法律本身应该合乎 道德,这就是法律的道德性.和富勒长期论 战的足英国法理学家哈特,他认为,法律在 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都实际的受到特定社会集 团的传统道德和理性的深刻影响,也受到超 前道德观念的影响,即使如此,我们也不能 得出结论说,法律必须和道德或者正义相一 致,这不是一个必然的真理,把这一论战的 思想应用到同性婚姻的立法问题上来,富勒 认为同性婚姻不符合人类的道德,是不应该 为其立法的.反自然,反道德的观点在反对 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群体中流行,这也是足以 让同性恋立法致命的立论.在承认同性婚姻 的国家和地区,短短几年,已有一些负面因 素值得我们注意.公权力就一些同性恋问题 立法,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同性恋者的人权, 但另一面对其他人无疑也会带来一些强制, 压制反对同性恋者的人权.而哈特应该会认 为”同性婚
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