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继承案例分析1.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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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继承案例分析1

??? ???一: 大敏、小敏系同胞姐妹。2001年,姐姐(2l岁)与陈x相识后确定恋爱关系。同年,妹妹(16岁)董x相识也确立了恋爱关系。 ??? 2002年董x与小敏同居生活,致小敏怀孕。父母知此事要他们尽快结婚。当时,董x所在的单位正在分配住房,如果领到了结婚证,便可分得住房。但小敏未达到法定婚龄,能否让姐大敏代替办理结婚登记。大敏当时表态说:“结婚证我可以帮助去办,但办回后要把结婚证上的名字改为妹妹的名字。”于是,大敏、董x二人又于2002年3月26日到董x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 ??? ??? 领回结婚证后,董x遂按事先的商定用涂字灵将结婚证书上大敏改为小敏。2002年4月2日,董与小敏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 ??? 2002年9月,大敏与陈x共同到陈x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 ??? 小敏与董x同居生活后,于2003年2月生一女孩。董与小敏发生争吵。离家不归,董x渐对大敏怀有好感,并提出:“我与你妹妹的结合是非法的,我和你才是合法夫妻。”小敏的断然拒绝:“我是为了妹妹才去为你们办结婚证。 ??? 2003年5月,董x向大敏住所地人民法院控告其妻大敏与陈x重婚,要求维持自己与大敏的合法婚姻关系。 1:结婚的条件? 2:本案董的要求是否合法? 二:甲和乙结婚。第二年生男孩,现年6周岁。2003年开始,甲与丙通奸,被乙发现斥责后,甲索性在外租房和丙以夫妻名义同居,甲为维持和丙在一起的开支,借外债近2万元。乙独自抚养儿子,也借外债5000元。 2005年3月乙向法院起诉,要求与甲离婚,并要求抚养孩子。甲不同意离婚。提出如果离婚,孩子由他抚养,否则不支付任何抚养费。经法院多次调解,二人达不成协议。试就本案情节,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 1:如准许离婚,如何确定子女的直接抚养人和抚养费? 2:二人所借外债应如何处理? 3:乙可以起诉甲承担哪些责任? 三:齐元良与谢家玲相识不久即成婚,生有一子,谢家玲温柔娴淑,承担全部家务及抚育儿子的义务。齐元良道貌岸然,在家则如暴君,稍不遂心,便对谢家玲非打即骂。为顾全丈夫声誉,从未向外声张,2000年齐元良与未婚女秘书唐云燕勾搭成奸,便决心抛妻弃子,与唐另结新欢。为迫使谢家玲主动提出离婚,一方面在经济上不再给生活费,造成其母子生活困难,另一方面加重对其打骂,并将唐云燕经常带回家中同宿,但谢家玲仍忍辱负重,委曲求全。齐元良再无计可施,加之唐云燕迫不及待地催促其尽快离婚,2002年5月16日晚,齐元良持自己草拟的离婚协议书逼谢家玲签字,以便尽快登记离婚,谢拒不同意。 气急败坏的齐元良便拿起事先准备的木棒,进行毒打。谢大呼救命,当邻居赶来时,谢已血肉模糊,昏迷不醒,然救治。经诊断,腰椎断裂,经治疗,右臂功能丧失也成为残疾。经法医鉴定为3级残废,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经谢家玲请求,县政府给予齐元良开除公职、唐云燕记过的行政处分。 问题1:男方是否构成重婚? 2:女方可以追究男方哪些责任? 3:男方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四:25岁的乙女,离婚后独自带着年幼的儿子,2000年偶然机会认识38岁的未婚男甲。甲与乙同居5年之久但没有另要孩子,2005年2月甲没有食欲,后查出胃癌晚期,乙尽心尽力的照顾,甲与乙补办了结婚证,并且留下遗嘱:去世后个人留下房子一栋(现价约150万)和银行存款15万,留给妻子,但是妻子不能再嫁人,否则遗嘱无效。同年8月甲去世,2005年12月乙和丙结婚。 甲的哥哥认为房子和存款都不应给乙,甲的哥哥认为此房是父母留下的,理应自己和甲继承,存款也不该给乙,理由是乙违背遗嘱又和丙结婚,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1:甲的遗嘱有效否? 2:乙能否继承遗产? * * 1:张与林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因不合,张诉离婚,双方签协议约定:如张再提离,婚姻结束。所有财产均归林所有,孩子林抚养。签后不久,张再次诉请离婚。诉讼中,张以上述协议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所签,并非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属无效为由,要求抚养婚生女并按法律规定分割财产。林某虽表示同意离婚,但坚持按照协议的约定确定财产归属及婚生女的抚养权。 问题:请根据婚姻自由原则分析本案中当事人所立协议的效力。 2 :李与王经人介绍确立恋爱关系,后来双方按当地习俗订立婚约。给女方彩礼人民币13364元,由于李某在外工作,李与王感情日趋冷淡,于2007年9月双方均有解除婚约的意思表示。2007年11月李某要求王某返还婚约礼金,王某不予返还,李某于2008年4月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婚约的法律效力。 2、解除后彩礼是否返还?请说明理由。 3:甲与乙好友,甲从事装饰工作,找到乙,要求其出面担保,向某银行贷款10万元,乙碍于情面,未与妻子商量便答应,并在连带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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