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用法学概论课件.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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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基础”课是一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义理论为指导,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的思想品德课,其目的在于帮助大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帮助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本课程教学任务是在向大学生传授必要的宪法和有关专门法基本知识的基础上,着重对他们进行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观点和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以及当代中国法治思想的教育,同时注意培养他们的健康法律心理和用法、护法能力,帮助他们提高法律素质。 ;包括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观点、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当代中国法治思想三部分。这一板块的教学基本要求应该是:帮助大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重点是社会主义法)的产生与发展、本质与作用、创制与实施等重大法理问题的基本观点,深刻理解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的精髓及其对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指导意义,正确认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性、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以及法治与德治的辨证关系等。;1.有助于大学生增强民主意识,提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自觉性。 2.有助于大学生增强法制观念,在依法行使权利的同时,自觉履行义务。 3.有助于完善大学生的知识结构,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4.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从而更好地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1.必须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实践结合起来,正确理解我国宪法和法律的精神实质。 2.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不仅要联系我国社会主义现化建设的实际,而且要联系大学生的思想实际、生活实际。 3.必须把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教学需要和条件,安排旁听审判、模拟审判、案例讨论、参观监狱、参加法律咨询等活动。;*;;;;; 正义女神一手提着天平,用它衡量法,另一手握着剑,用它维护法。剑如果不带着天平,就是赤裸裸的暴力;天平如果不带着剑,就意味着软弱无力。 鲁道夫·冯·耶林;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2.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3.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法的价值,就是法这种客体对于主体所具有的积极意义,是法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及其程度。换而言之,是法律的存在给人类社会带来的美好的、正面的、积极的意义。 1.自由 2.秩序 3.利益 4.正义 5.平等 ;(一)法的一般分类 ??? 法的一般分类是世界各国都基本适用的一种法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 1. 国内法与国际法 2. 根本法和普通法 3. 一般法与特别法 4. 实体法与程序法 5.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二)法的特殊分类 ??? 有些法的分类仅在部分地区适用因而称为法的特殊分类。这包括以下几种: 1. 公法与私法 2. 普通法和衡平法 3. 联邦法和州法 ; 法的渊源,也称“法源”,或“法律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法的效力作用和意义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因此,法的渊源也叫法的形式,它侧重于从法的外在的形式意义上来把握法的各种表现形式。; (1)历史渊源:即引起特定法律制度、法律原则、法律规范产生的历史事件和行为。 (2)本质渊源:即法律现象产生、存在、发展的根本原因。 (3)思想理论渊源:即对一国法律制度、法律规范起指导作用的理论原则和思想体系。 (4)效力渊源:即法律规范的效力根源、强制性效力的来源或根据。 (5)文件渊源:即法律出自于何种法律文件。 (6)形式渊源:即被承认具有法的效力和法律强制力或法律的权威性的法的形式。 ;定义:西方国家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对法作的分类。凡属于同一传统并具有某些共同特点的国家的法就构成一个法系。 分类:大陆法系(民法法系、罗马法系、法典法系)和英美法系(英国法系、普通法系、判例法系) ;*; 在资本主义国家法律体系中,有“罗马法为私法之模范,英国法为公法之典型”之说。 属于英美法系的有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亚、非一些采用英语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英国的苏格兰、美国的路易斯安纳州和波多黎各、加拿大的魁北克省除外)。 大陆法系一般包括法国、德国、奥地利、比利时、意大利、西班牙、明治维新后的日本,以及亚、非、拉的部分法语国家和地区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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