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曹家镇度计划育村民自治章程.docVIP

新化县曹家镇度计划育村民自治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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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曹家镇度计划育村民自治章程

新化县曹家镇计划生育自治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村两委负责,协会当骨干,群众作主人”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新机制,提高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能力,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第二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全体村民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逐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观念,建设“少生优生、富裕文明、健康幸福”的新家庭。 第三条 本《章程》是村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行为规范,凡户籍在本村的村民及居住在本村一个月以上的育龄人员,均应自觉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为村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受乡以上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并按时完成上级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 本章程由村委会具体实施,村民代表大会和村计划生育协会监督执行。 第三章 村委会的职责 第六条 制定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 第七条 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宣传教育育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 第八条 提出修改和完善本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的意见,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与村民签订《诚信计划生育协议书》。 ??? 第九条 全面掌握婚育对象的基本情况,及时为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办理《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或《二孩生育证》,为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每年负责对初婚无孩夫妇、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夫妇进行登记造册,按时上报、张榜公布各种统计数据,按月填写统计报告单,指导育龄妇女小组长填写活动记录。 ??? 第十条 组织本村育龄妇女按时参加孕检、生殖健康查体和落实节育措施,发现政策外怀孕及时动员其终止妊娠,杜绝大月份引产和政策外生育。 ??? 第十一条 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并与其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建立联系制度;对来本村一个月以上流动人员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建帐立卡并定期对其提供服务。 ??? 第十二条 做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落实计划生育优先优惠和奖励扶助政策制度,为育龄群众提供各项优质服务。 ??? 第十三条 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拒不缴纳的,申请司法介入执行。 ??? 第十四条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第十五条 实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在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下列内容: 1、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优先优惠政策及落实情况; 3、年度人口和计生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4、生育和病残儿审批程序、审批结果; 5、新婚、出生、节育、三查情况; 6、各种证件的办理程序; 7、计划生育收费项目、标准、程序及征收管理情况; 8、县、乡两级人口计生部门咨询举报电话、举报奖励办法; 9、群众普遍关注的其它事项。 第四章? 村民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村民的权利 1、依法生育的权利。鼓励村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无生育能力的,符合《收养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以依法收养一个子女。 2、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权利。 3、接受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的权利。 4、获得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服务的权利。 5、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权。审议本村有关计划生育的重大决策,监督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推选本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检举揭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人和事。 6、享受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及本村规定的各项优待和奖励的权利。 7、村民实行计划生育,其人身权、财产权有不受侵犯的权利。 8、对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和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有请求法律给予援助的权利。 第十七条 村民的义务 1、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必须依法进行结婚登记,按《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孩子,不得提前生育、多生育或者婚外生育。不得违反《收养法》的规定非法收养孩子。 2、夫妻双方有共同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要积极主动与村委会签订《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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