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法规咨询讲座.ppt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法规咨询讲座

一、法规层次 宪法——全国人大制定 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 地方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制定 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制定 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体系 三、法规优先顺序 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 专门法优先于普通法; 新法优先于旧法; 属地法规优先; 无法从惯例; 第二部分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咨询 一、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意义   A.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   B.以法律形式明确政府、社会团体和组织、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 C.把依法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统一起来。 授权地方制定生育政策,改革生育审批制度——取消一孩生育 审批制度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特别权利——3项特别权利 技术服务政策——项目准入、人员准入.非法服务既犯法也犯罪 奖励优待政策——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给予经济补偿 社会抚养费制度——计划外生育是犯法不犯罪,公民应履行法 定义务(缴纳社会抚养费) 过程管理——注重工作质量,降低计划生育的负面影响 综合治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因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三、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 四、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依法生育的义务; 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 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缴纳社会抚养费。 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制度 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制度 计划生育的奖励与社会保障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制度 征收社会抚养费制度 法律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部分 生育政策咨询 一、制定现行生育政策的原则 总体上——稳定低生育率——不放松,不收紧。 局部——地区微调——调整之前必须严格论证 和科学测算。   我国现行的生育政策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有实际困难的可以安排生育第二个孩子;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要求和做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    归侨、侨眷生育、内地居民涉港生育、内地居民涉外生育、出国留学人员生育,由国家人口计生委或国务院其它部门做出规定。   上述特殊人群的生育政策全国通用。    三、地方生育政策    地方生育政策是根据国家生育总政策结合地方特点的具体化。    一般都首先对普通人群的生育政策做出规定,即提倡一对夫妻生一个孩子。        然后对各种特殊人群的生育政策做出具体规定,如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再婚夫妻、患不孕症的、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生育了病残儿并经鉴定可再生育的、在艰苦工作岗位连续工作一定年限的、双方都是农村居民等等。           地方制定的具体生育政策不能在全国通用,也不能把甲地的生育政策,适用到乙地去。 四、生育政策咨询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1、生育政策的适用范围 2、生育政策的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 3、法律法规对生育政策的排除性规定 4、再婚夫妻生育政策 5、跨省夫妻的生育政策规定 第四部分 社会抚养费征收咨询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做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问题 (1)、征收对象(双方有一方未到法定婚龄同居生育者、非婚姻关系而同居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不符合再生育一个孩子条件而多生育子女的原配夫妻、不符合再生育一个孩子条件而多生育一个孩子的再婚夫妇、不符合收养条件的非法收养者、将自己生育的子女送人,未经批准再生育者) (2)、征收标准(省区不同,城乡不同,已生育和未生育不同,婚内生育和婚外生育不同,生育数量不同而不同,生育间隔年限不同而不同,生育年龄不同而不同) (3)、征收主体------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委托乡执行. (4)、征收、缴纳方式------可以申请分期缴纳 (5)、征管体制——征缴分离,收支两条线 (6)、执行经费保障问题------计生部门征收工作经费保障问题,法院强制执行经费保障问题,跨地区协助执行经费保障问题. (7)、征收存在的问题:流动人口高额

文档评论(0)

31796016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