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道路货运企业与货运站场安全服务质量考核细则.docVIP

重庆市道路货运企业与货运站场安全服务质量考核细则.doc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重庆市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范道路货物运输行为,提高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水平,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8年第9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重庆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包括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含专用运输和大型物件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第三条 凡由本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运管机构)颁发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正、副本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及其分公司(以下简称货运企业)均应执行本细则规定,接受运管机构组织进行的安全服务质量考核。 第四条 安全服务质量考核,是指运管机构对货运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企业管理、履行社会责任和经营条件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五条 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货运企业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工作。 区县运管机构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货运企业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工作。 第二章 经营条件的审查认定 第六条 每年3月底之前,各区县运管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货运企业的经营条件进行审查认定。 第七条 普通货运企业应当符合以下经营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审验合格的运输车辆;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有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以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八条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符合以下经营条件: (一)有5辆及5辆以上经审验合格的专用车辆(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可少于5辆专用车辆); (二)有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具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三)有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危险货物运输登记制度(主要包括托运单位、受理时间、收货单位名称和地点、品名、编号、重量、承运车辆牌照号以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姓名等);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等”。 (五)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六)有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以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九条 各区县运管机构应成立货运企业经营条件审查认定及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小组,人员不得少于3人,负责货运企业经营条件审查认定工作和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工作。 第十条 货运企业在接受经营条件审查认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提供的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登记表》(附表1-1)。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提供的材料: 1、停车场地及其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证明应当包括停车场地址、权属(租用的应提供租用协议及所有权的产权证明)、面积、设施设备配置情况、剧毒品和爆炸品车辆专用停车区域、警示标志等。 2、《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登记表》。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任用证明。 5、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 各区县运管机构对货运企业经营条件审查结束后,应填登《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经营条件审查认定表》(附表1-2),并连同前条规定的相关材料由区县运管机构存档。其中,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审查认定结果及相关材料还应报市运管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 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货运企业,由原许可运管机构按《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注销其经营许可证件或其相应的经营范围。 第三章 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十三条 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内容及考核记分标准。 (一)安全生产: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 (二)经营行为:经营违章率、车辆定期审验情况。 (三)服务质量:社会投拆率、货损货差情况、货运质量赔偿情况。 (四)社会责任:道路运输应急预案、车辆投保商业险比例(交强险除外)。 (五)企业管理:安全服务质量档案、企业稳定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基础管理。 (六)科技设备应

文档评论(0)

ki66588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