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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主体行业准入应知事项告知单-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市场主体行业准入应知事项告知单
一、市场主体行业准入应知事项告知单(前置)
出版物批发和零售 1
危险化学品批发和零售 4
安全保护服务 7
担保服务 13
出版物印刷和复制 22
危险化学品制造 25
快递服务 27
典当 31
新闻业 34
出版业 37
燃气生产 42
二、市场主体行业准入应知事项告知单(后置)
(一)批发和零售业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非食用) 44
食品批发和零售、保健品批发和零售、酒批发和零售 48
烟草制品批发和零售 56
农业投入品生产与销售 59
出版物批发和零售 76
医药批发和零售 80
医疗器材批发和零售 114
石油及制品批发和零售 135
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 144
拍卖业务 149
文物拍卖 152
(二)建筑业
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 154
(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汽车租赁 181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 185
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服务 191
广告业 194
知识产权服务 196
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服务、职业中介服务 201
国(境)外劳务派遣(合作)服务 205
旅行社及相关服务 209
安全保护服务 212
公章刻制 216
(四)制造业
畜禽屠宰 218
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24
制盐及盐加工 239
林木采伐及加工 241
出版物印刷和复制 250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254
危险化学品制造 257
化妆品制造 264
医药制造业 279
计量器具 287
特种设备 295
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299
(五)房地产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330
物业管理 337
房地产中介服务 340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道路客(货)运输 346
道路客(货)运输站(场) 364
水上运输业 368
货运港口 373
其他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378
油气管道运输 434
交通物流经营和货运代理 437
(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442
卫星传输服务 444
(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理发及美容服务、洗浴服务 447
动物诊疗 450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修理与维护 453
(九)金融业
银行业金融机构 465
财务公司 468
典当 471
(十)住宿和餐饮业
旅馆业 473
餐饮业 476
(十一)农、林、牧、渔业
种植业、养殖业 488
农机服务 525
(十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出版业 530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 535
电影放映 542
文艺创作与表演 544
艺术表演场馆 547
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551
体育及经纪代理 555
娱乐场所(歌舞厅、电子游艺等) 560
网吧 568
文化、娱乐经纪代理 572
(十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水利管理业 578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585
(十四)卫生和社会工作
医院 594
养老服务 596
(十五)教育
民办高中、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599
(十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热力生产、供应 603
燃气生产 604
燃气供应经营 611
自来水生产、供应 616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619
(十七)采矿业
矿产资源开采 622
三、综合监管事项市场主体应知事项告知单
投资项目备案、核准 628
排污管理 63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636
建设竣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640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 643
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安全 645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和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 650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654
公共场所卫生 657
劳动者职业卫生 661
质量技术检验、检测 664
出版物批发和零售行业前置审批事项
市场主体行业准入应知事项告知单
从事出版物批发和零售行业的市场主体在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前,根据具体经营范围,应先办理出版物进口单位设立审批:
一、法律、法规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
2、《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二、申请人须达到的条件、标准和要求
设立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的名称、章程;
2、是国有独资企业并有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
3、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4、有与出版物进口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专业人员;
5、有与出版物进口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6、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也可直接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申报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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