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张清华--165ppt-企业版)PPT.ppt

职业卫生管理(张清华--165ppt-企业版)PPT.ppt

  1. 1、本文档共16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职业卫生管理(张清华--165ppt-企业版)PPT

◆分类监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其实行分类监督管理: (一)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专家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以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参与审核、审查及竣工验收。每项工作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不得少于3人。 专家库专家实行回避制度,建设单位及参加建设单位有关工作的专家,不得参与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审核、审查及竣工验收等相应工作。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1、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 (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类型分析; (四)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技术分析和评价; (五)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 (六)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建议; (七)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结论。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三)建设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四)职业卫生专家对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五)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涉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需提交建设项目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审核同意后,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办理相应的备案或者审核手续。 5、建设单位未提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1、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设计单位、设计人应当对其编制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实用性负责。 2、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设计的依据; (二)建设项目概述; (三)建设项目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来源、理化性质、毒理特征、浓度、强度、分布、接触人数及水平、潜在危害性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险程度分析; (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有关防控措施及其控制性能; (五)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的设置情况; (六)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七)对预评价报告中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防治对策及建议采纳情况的说明; (八)职业病防护设施投资预算; (九)可能出现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措施; (十)可以达到的预期效果及评价。 3、建设单位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 建设单位应当会同设计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完善,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实用性负责。 4、对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完成

文档评论(0)

erfg4eg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