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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积极应对《劳动合同法》带来机遇和挑战

用人单位应积极应对《劳动合同法》带来机遇和挑战   [摘要]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给用人单位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对用人单位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及时转变用工观念,建立健全内部劳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以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   [关键词] 《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人性化      《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施行。《劳动合同法》是继1995年《劳动法》之后,我国劳动领域中最重要的一部国家立法。《劳动合同法》总体上提高了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标准,无疑给用人单位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给企事业单位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笔者认为,对于《劳动合同法》主体一方的用人单位而言,积极和科学的应对机遇是根本,主动改革和适应挑战是出路。   一、《劳动合同法》给用人单位带来的机遇   《劳动合同法》给用人单位带来了机遇,表现在:   1.它促使改革人事用工制度,促进用人单位转型   《劳动合同法》加重了用人单位用工的法律义务,能促进用人单位主动依法用工、合法用工,促进用人单位从本单位的发展前景考虑,从长计议,改革内部不合适宜的人事用工制度,规范管理,从而促进用人单位转型。   2.它能促进用人单位重视劳动者,提高内部竞争力   随着经济的发展,劳动力成本提高是必然趋势。《劳动合同法》总体上增大了单位的用工成本,将促使用人单位尊重每一位劳动者。过去低成本下用人单位常常忽视对劳动者的培养,使劳动者素质得不到提高,劳动生产率在低水平上徘徊。同时,低成本下,用人单位往往会忽视对技术的研发工作。新法将促使用人单位在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加强技术研发上下功夫,从而提高其内部竞争力。   3.它可以增强劳动者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劳资双方并非完全对立的关系,从发展而言,劳资双方都追求发展,尤其希望单位发展,单位发展了,个人发展才会有更好的保障。因此,从这一点来说,双方是一致的。《劳动合同法》保护劳资双方的利益,是调节双方劳动关系的“稳定器”。它所保障的稳定的劳动关系能增强劳动者对单位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激励劳动者为单位作出更大贡献,从而促进单位更大发展。   二、《劳动合同法》给用人单位带来的挑战   《劳动合同法》也给用人单位带来了挑战,表现在:   1.人力成本增加,包括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   显性成本,如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试用期工资不低于规定工资;保险方面,规定从用工之日起缴纳社会保险;经济补偿方面,原来是偶然性成本,现在合同到期终止也应支付经济补偿,使经济补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种经常性成本。另外,隐性成本,如签订劳动合同、告知义务、档案管理、绩效考核等管理成本也会增加,隐性管理成本增加无疑会造成人力成本增加。   2.风险成本增加   法律规定四种情形下,可以签订无固定期合同。无固定期合同指的是无明确约定合同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在没有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时,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这无疑造成单位的管理风险成本增加,单位维权成本也增加。   3.法律责任加重   民法上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在劳动关系领域却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另外,在招录时用人单位应履行全面告知义务,制订有关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须适合法定程序等。以上条款规定,无疑加重了单位在管理中的法律责任。   4.违法成本增加   《劳动合同法》将开始用工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志,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果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一个月至一年以上不签订劳动合同,除了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外,还将视为已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另外在试用期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等方面都加大了对单位违法的惩罚力度。   三、用人单位迎接机遇和挑战的应对措施   1.转变用工观念   用人单位管理者应首先转变落后的用工观念,树立起依法用工、合法用工的思想观念,高度重视本单位用工方面的规范管理工作。用人单位管理者应加强对《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学习,尽快熟悉《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和相关制度,树立依法办事的意识。同时,根据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管理中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工作中做到合法化、人性化的管理。   2.科学规划用工   从用人单位内部管理而言,单位应做好用工的统筹规划,坚持从工作需要出发,科学设置岗位,合理计划劳动用工。这里需要强调一个用工主体资格问题。过去一些用人单位用工比较混乱,用人单位的下属部门未经单位的审批,私自用工,出现了“谁都可以叫人来做事”的现象,甚至高兴就叫人来,不高兴就叫人走,用工当中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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