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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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重庆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的管理,确保立项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研究成果的应用推广,培育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科学研究水平,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7〕14号文件)、《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渝教高〔2009〕10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教改项目实施与管理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 1、国家教育科学规划立项项目及其由我校独立主持的子项目。 2、省(部、直辖市)级教育科学规划及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立项项目。 3、学校批准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 4、学校备案的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类项目。 第三条 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的主要范围 1、以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增强人才培养特色为目标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为目标的教学管理的改革建立各种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新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等学校根据总体改革与发展目标所委托的。为确保教改项目质量,项目申报工作要在学校宏观指导下由各院(系)及相关单位认真组织进行。 要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当年教学改革的重点,并以领导选派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项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员。 具备完成项目能力。 项目负责人每年只允许申报一个负责牵头的,在项目完成验收之前不得申报新的。学校年度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总体思路、范围和重点申报根据文件精神和本实际情况进行布置,收集项,审议筛选,向学校申报选题,并填写《学教学研究表》,由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学校审(必要时请有关项目组成员)确定本年度教改项目选题,印发指南申报教改项目立项当年未申报而又具有特殊性或紧迫性的可向学校申报项目。学科评审组对所有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初审,并以投票表决通过推荐立项项目校教学委员会对推荐项目进行审议,并以投票表决通过校级立项项目 5、国家级、省(直辖市)部级教改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按照上级有关单位的具体要求进行,由教务处组织实施,报相应评审机构审批。 第七条 项目经费管理 1、经批准立项的教改项目可获得学校提供的资助经费。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按5万元配套;市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按重大、重点、一般,原则上配套5万、3万、1万元;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按重大、重点、一般,资助1万、0.8万、0.5万元;指导性计划项目自筹研究经费,学校鼓励所在院(系)给予适当资助;学校委托的应急项目,视项目的紧急、难易情况给予资助(0.5-1万元)。在学校财力允许的情况下,逐步增加项目研究经费。项目经费由教务处和财务处共同管理,按项目单独设立经费本,经费本由项目负责人保管。 2、项目经费原则上一次性下达,结题前报账比例不超过总经费的2/3,项目经费经教务处领导审核、签字后在财务处报支。 3、教改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应该用于与项目研究有关的开支,主要包括购买相关图书资料、打印复印、考察调研、劳务开支、软件开发、成果印刷、购买耗材的费用开支、咨询及评审费等。用项目教研经费购置的图书及小型设备等,按学校有关资产管理规定保管。 4、项目管理部门按项目经费总额的5%提取项目管理费,用于项目必要的管理支出。申报上级奖励的重大教学成果的评审费由学校负责开支。 5、项目经费资助 (1)由我校主持的国家教育科学规划立项项目配套经费,按照我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 行。 (2)由我校主持的国家级教育科学规划子项目(文件为准),省(部、直辖市)级教育科学规划及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有批准经费的项目给予1:0.8的配套资助。没有批准经费的项目一次性资助0.5万元。 (3)学校批准立项的教改项目资助经费,重大项目每项10000元,重点项目每项8000元,一般项目每项5000元。学校批准立项的指导性计划项目自筹研究经费,学校鼓励所在院(系)给予适当资助。学校委托的应急项目,视项目的紧急、难易情况给予资助。在学校财力允许的情况下,逐步增加项目研究经费。 (4)学校备案的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类横向项目(经费到学校财务处为准),计算科研工作量,学校不提项目管理费,不给予经费资助。 第六条 项目管理 1、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教务处代表学校负责项目的进展情况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1、教务处负责教改项目的申报、立项、过程管理、经费管理等管理工作。科研处负责核定和记载教改项目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量。 2、学校批准立项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重庆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合同书》,一式三份,由教务处(甲方)、项目组(乙方)、项目所在单位(院、系、处)(丙方)负责人签字后,各自保留一份。严格按项目合同执行,合同期限一般为1~2年。重大项目经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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