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第一次提示性公告.pdfVIP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第一次提示性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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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2006-019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 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发布公司关于召开股权 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06年10月1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0月12日、13日和16日,每日9:30-11:30,13:00-15: 00 3、股权登记日:2006年9月28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会议室 5、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东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 投票中的任何一种方式表决。 7、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会在指定报纸上再次刊载提示性 公告,公告时间为2006年10月10日。 1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相关股东均 有权以本公告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 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公司股票将于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9月28日)下一交易日开始停牌。 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将尽快实施方案,直至改革规定 程序结束之日复牌,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2)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在两个工作 日内公告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并申请公司股票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下一交 易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关于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暨通过资本公积金 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的议案》, 会议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修订稿分别刊登于 2006 年 9 月 12 日、2006 年 9 月 2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将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由于公积金定 向转增股本方案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 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 应将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并将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的议案和本 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 日为同一日。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 的一部分,故本次合并议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实施,即含有公积金转增议案的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 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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