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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善于办案检察官

一个善于办案的检察官   2007年2月7日,2006上海十大“平安英雄”颁奖晚会上,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何艳敏同志由于在建设和谐社会、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确保司法权威、维护社会稳定中作出了积极贡献,被上海市政法委、综治委授予首届上海十大“平安英雄”的光荣称号。      她以“故意杀人罪”起诉肇事者,弘扬了法律的正义      今年33岁的何艳敏是浦东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助理、主诉检察官。虽然她尚年轻,但却是一个在检察战线上驰骋了10多年的“老检察官”。   1994年7月,小何从上海大学法学院毕业进入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税务检察室工作,也许是党员父亲从小就开始的言传身教,也许是她的血液里流的就是忠诚和勤奋,工作后的何艳敏不管是在哪个岗位上,她都是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尽心尽责地完成好每一项工作。更由于她的勤奋、刻苦和钻研,几年来,她荣获了一系列的奖项:三等功一次,嘉奖一次,2002年被评为第六届上海市优秀公诉人,前不久又被评为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优秀共产党员。2006年当选为全国优秀公诉人。   当然,作为一个“才露尖尖角”的检察官,她的才能在工作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2005年,小何因工作成绩突出而被任命为张江地区检察长助理,然而,就在这一年,张江地区发生了一件“涉嫌妨害公务”的案件,给了何艳敏一个崭露头角,弘扬正义的机会。   那年12月29日14时30分许,上海南汇人李城驾驶牌号为浙AR7622蓝色桑塔纳轿车违章停靠在公交车专用停车场内。当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张江高科技园区治安派出所执勤警察李忠欲对其违章停车行为查询时,李城因害怕被处罚,突然驾车撞逼站在车前相距不到一米的李忠。情急之下李忠被迫伏身于李城所驾驶车辆的引擎盖上,双手分别抓住该车两个刮水器。然而,此时,一心想逃避处罚的李城竟然置警察李忠的生命于不顾,在张江地区的松涛路、晨晖路、科苑路、高科路等路段转弯行驶,并企图甩下伏在车前盖的警察。而且,在高科路、碧波路路口附近,李城再次驾车用车头挤撞逼迫其停车的一辆出租车后加速逃跑,直到他因高速行驶,在龙阳路立交桥南撞到一辆???常行驶的别克商务车后才熄火停车,由此,导致警察李忠被甩至车前方,他则弃车逃跑。嗣后,被告人李城被追赶的群众抓获。   庭审时,如果仅仅以妨害公务罪予以判处,显然和其行为造成的危害性不相当。因为,妨害公务罪最高刑期三年,警察的伤势结果只有轻微伤,如果有自首并且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的判处就更轻了。据调查,此罪被判处最重的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一般刑期在一年以下,刑种分别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但是,何检察官结合具体情况,最后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提起公诉。其理由是:被告人李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轻微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32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且,被告人李城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最后,李城以“故意杀人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既显示了法律的威严,又显示了她对法律的熟捻和对事物判断的准确。   所以,此案在判决后,昂扬锐气的小何又提出:尽快立法或者出台相关司法解释解决法律存在的问题。建议可以借鉴国外立法,增设暴力袭警罪。在没有增设袭警罪的情况下,将不同程度的暴力袭警从妨害公务罪中划分出来独立,甚至可以考虑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庭审中,小何运用高科技手段阐述案情,保障了被害人的诉讼权益      2003年8月,小何应组织的安排来到张江院从事公诉工作,担任主诉检察官。对她来说是一个挑战。到新岗位后,有10年“检龄”的她是老检察官了,但她又是刚过而立之年的年轻人,在她的身上,常常昂扬着蓬勃的朝气。在这种工作状态下,她边工作边摸索,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身体力行地带动身边的同志,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2004年,张江院的案件受理数大幅上升。面对大量的案件,她总是带头办难案、办大案。小何深知,作为一名检察官,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是她的天职。为此,尽管案件增多,但她仍对每起案件都察微析疑,决不放过任何可疑之处。那一年,她办理了好几起可圈可点的案件。   一次,她在提审一名盗窃犯时,细心的她发现该犯神情异样。凭着职业的敏感性,她知道这里面肯定有问题。在她层层盘问下,最后罪犯不得不交代还曾在广东绑架过人。小何获悉这一重要犯罪事实后,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查证此事。经查证属实后,小何追诉了该罪犯的绑架罪罪名,最后该犯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作为上海市优秀公诉人、浦东新区检察院最年轻的主诉检察官,何艳敏善于以自己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出庭经验,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确保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如她办理的“故意伤害案”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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