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税计算方法存在问题及其修正.docVIP

“免抵退”税计算方法存在问题及其修正.doc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免抵退”税计算方法存在问题及其修正

“免抵退”税计算方法存在的问题及其修正   摘 要:目前我国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税办法,在“免抵退”税计算方法中,不予退税额和“免抵退”税额计算与“免抵退”税原理不相符合,造成生产企业出口环节征税、多“免抵”税额等问题,特定情况下还会产生多退税的问题。对此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并提出了修正建议。   关键词:“免抵退”税;出口征税;“免抵”税额;修正   中图分类号:F27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7)09-0175-02      1 出口免抵退税的原理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的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行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的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对未抵顶完的税额予以退税。   上述生产性企业一定期间内的销货业务有两种,一种是内销,另一种是外销。在以与外销货物所对应的应纳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时,有以下三种情况。   (1)当当期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小于零时,与外销货物相对应的进项税额无需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当期应退税额为与外销货物所对应的进项税额,当期免抵税额为零,当期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的绝对值为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税额。   (2)当当期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大于零、而且与外销货物所对应的进项税额大于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时,与外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可先用于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抵顶后剩余的部分即两者之差为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即为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3)当当期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大于零、而且与外销货物所对应的进项税额小于内销货物的??纳税额时,与内销货物所对应的应纳税额全部用于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仍有不足,这种情况下不需退税,即当期应退税额为零。未抵顶完的内销货物应纳税额企业应当缴纳税款。      2 现行出口“免抵退”税计算方法存在的问题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的计算方法会造成出口环节征税问题。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公式1)   公式1中: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公式2)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计算公式中“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相当于出口货物的价格,包括出口货物耗用的外购成本和出口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额两部分。设出口货物销售价格为P,出口货物耗用的外购成本为C,出口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额为△V,则: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C+△V)×(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C×(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V×(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公式3)   由公式3知,“△V”和“出口货物征税率-退税率”都会影响出口环节征税额,高技术含量产品的增值比例都比较高,对这些产品出口环节征税问题就更严重,进一步也会降低这些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目前我国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税办法,对外贸企业执行“先征后退”的办法。“先征后退”办法计算应退税额的公式为: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的购进金额×退税率。(公式3)   从公式3可知,“先征后退”办法退税时不存在出口环节征税问题。为了避免出口环节被征收增值税,一些生产企业会选择设立关联外贸公司,并通过关联外贸公司间接出口货物,以达到多退税、降低税收成本的目的。   (2)当期“免抵退”税额计算方法会引起多计算“免抵”税额。   在不考虑上期留抵税额的情况下,公式1等同于: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与内销货物相对应的进项税额+当期与外销货物相对应的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与内销货物相对应的进项税额)-(当期与外销货物相对应的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内销货物应纳税额-(当期与外销货物相对应的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其中,“当期与外销货物相对应的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相当于“当

文档评论(0)

31796016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