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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如何认识的世界】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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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如何认识的世界】说明

【我们如何认识的世界】 说明 一【我们以为的认识事物的过程】   杯子 → 眼睛 → 意识到杯子的影像 → 分析判断 二【事实中我们认识事物的过程】   意识到杯子的影像 → 分析判断(的结论是:杯子 → 眼睛 → 意识) ※※※※※※※※※※※※※※※※※※※※※※※※※※※※※※※※※※  我们总以为事物在我们确认自己看到以前就存在  但我们的意识,在意识到我们“意识中杯子的影像”以前,什么也不知道 ※※※※※※※※※※※※※※※※※※※※※※※※※※※※※※※※※※ 杯子 → 眼睛 → 意识   这:仅是我们分析判断的结论。这个 在 意识到 意识中的影像 以后,反向倒推的结论,并没有任何此前(意识到杯子的影像)的事实观察与直接依据。 ——这就是我们认为存在成立的来源 三【问题的来源】  一、先验的逻辑嵌套   如果存在不可能被感官直接感觉,那么我们凭什么认定,及如何证明事实中的现象,必然有存在的来源?  1、很多人这样论述存在成立的问题   论点:一切是存在   论据:有现象   论证:没有存在哪来的现象?不是存在怎么可能有现象?   2、如果这样的证明逻辑成立,那么,以下依据同样的逻辑的论证同样成立   论点:有神   论据:有世界   论证:没有神哪来的世界?没有神怎么可能有世界?  3、这样的论证方式,如果成立,那么一切正确与错误的观点,都可以成立为正确的观点了。   此论证方式,只是说明了两个概念间的关系,但这种关系的必然性并没有说明。或者说,它说明了两个概间的关系,但并没有说明为什么有这样的关系。   就如同说——   论点:肯定有张三这个人   论据:因为有李四这个人   论证:没有张三这个父亲,哪来的李四这个儿子? 但是:你凭什么说张三必然是李四的父亲?两者是父子的关系,此前并没有被证明。 其实这种思维方式,是在观念中,首先认定现象一定有个存在为来源,但为什么现象必然有存在为来源,其实并没有证明,也从来没有人证明,人们只能说,以前我们看到的推理结论,就是如此,至于为什么如此,我们推理论的是不是符合真实,我们不管,反正我感觉上就是如此。这是一种典型的以先验逻辑套解和曲解事实的方式。 二、他人是独立存在为依据 很多人说:我看到了,他人也看到了。所以,此杯子是存在的。 他人在你来说,如何证明是意识内容以外的客观存在? 此人如杯一样,在你来说,仅仅是你推理的结论是:他在你的意识以外,如果杯不能证明是意识以外,此人同样只是意识中的影像。 这个所谓的某人证明此杯,实际是用意识中的“某人”这个影像关联的声音(他说)意象或动作影像(他指),来证明意识中另一个“杯子”的影像。这样的证明,不但证明不了杯子,反而更证明了另一个事实:一切仅是意识的内容。 除非你能脱离自己的意识,在意识中呈现某人的影像与意象以前,就能意识到此人,否则,此人的一切仅是你的意识内容,与杯子在你意识中的呈现没有任何不同。 三、自己的感官为依据 有人说:我用眼看了,用手摸了。我的各个感觉器官都感觉到了。 试问:眼睛何以成立为客观存在?手何以成为客观存在? 眼睛自己是看不到眼睛的,我们所谓的眼睛,实际是视觉,即:当我们的意识中,有一个感觉(眼睛的感觉),这个感觉被关闭(闭眼)时,我们会发现,与此感觉相关联的一切影像没了。但这个内在的感觉,是不是客观存在呢?至少说到这时,它不是。 于是,我们想证明它是客观存在,我们证明的唯一方式,只能用其他感官去证明,例如:用手摸摸眼睛,触觉上感觉有眼睛。但这个证明方式,有个前提:已经假设手的触觉是客观存在于意识以外的。而这个前提,其实还没有被证实为真。 于是我们必须再证明手的客观存在,怎么办,只能用眼,而此时眼和视觉的客观存在,还没有被证明(因为证明眼的客观性的前提:手,目前尚属于等待证明状态)。如此下去,无一在意识以外,只能处于一个循环论证状态中,每个论据自己,就是一个待证的问题。 视觉、触觉、听觉、……,仅仅在意识中互相运作。其实无一超出意识的内容范畴。 四【我是不是存在?】 感觉到的内容,并没有“谁感觉”的感觉,杯子的影像上,没有谁的问题,即没有观察主体的问题,观察者并没有建立一个谁,再观察。 “我”的观念与杯子的存在一样,只是一个虚构和想象,因为在意识的影像中,有很多其他类似于我的个体的影像,所以,我们把无法归出单独呈现的那个影像的组成部分(自己的感觉)综合成一体,然后在意识的内容中想象出一个影像:我。 “我”其实甚至比杯子的影像或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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