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支付法律问题探讨.doc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手机支付法律问题探讨

手机支付法律问题探讨   摘要:手机正以一股势不可挡的洪流之势冲击着人类信息时代。手机支付亦给人们适应现代商业生活提供了便利。或由于制度的缺陷,或由于技术的欠缺,这种新兴的方式在小范围内给人们的权益带来了些许侵害。要让这种“前景无限”的真正发挥其功能,必须制定与“手机支付”相关的法律,充分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获得持久发展的动力。   关键词:手机支付侵权法律保护   一、手机支付探微   手机支付也称移动支付(Mobile Payment),简而言之,就是允许移动用户使用其移动终端(通常是手机)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务支付的一种服务方式。无论是从理论上分析还是从实践来看,手机支付对于生活在信息时代的人们适应快节奏的现代商业生活来说,无疑是提供了一种既便捷又快速的交易方式,这一方式有望与信用卡一道引领现代金融服务业的大发展。   在手机支付业务中,费用支取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手机账单收取费用,用户在支付其手机账单的同时支付了这一费用,在这种方式中,移动运营商为用户与商家之间达成合同关系提供了信用;二是费用从用户的银行账户(即借记账户)或信用账户中被扣除,亦即将银行卡和手机卡捆绑使用(这种方式在2002年就开始试点,现范围在逐步扩展,这种具备手机支付功能的联名卡可以说是银行和移动运营商在合作形式上的一种新尝试),这种业务在业界又称为“手机钱包”业务,将用户的银行账号或信用卡号与其手机号联接起来,手机用户可以通过短信、语音、WAP和GPRS四种方式完成金融理财、缴费和小额购物。这里,手机只是一个简单的信息通道。   这种新兴的支付方式将使我国的电子商务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其范围逐渐由试点开始全面普及,其用途也开始由简单的用手机话费来进行一些小额支付,比如下载铃声、图片、购买电子商务网站的商品等扩展到在某些地方可以用手机缴纳水电等公共事业费、购买话费充值卡和游戏点卡,甚至可以用手机投注彩票、投保保险,还可以直接通过手机进行网上购物,其经营者即将开展的业务还有跨行转账业务、远程支付业务等。   尽管,手??支付使用目前还仅普及于小额支付,但从其功能特点及其发展势头分析,这种方式在现代商业活动中,将“钱景无限”。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移动市场,手机用户总量现已超过2.5亿,可以肯定地说,在两亿多手机用户当中,即使只有1/10的手机用户参与移动购物,也是一个大有可为的巨大市场。   二、关于手机支付的法律思考   如前所言,对于这种支付方式商业价值、发展前景笔者毫不怀疑。让笔者怀疑的是尽管存在这样一个潜在的市场,但目前的这种制度环境能不能助其发展壮大。因此,笔者以为,对这种新兴的支付方式从其发展之初就应当进行严格的规制,实际上,其相关制度从“实然”到“应然”还存在相当的距离。必须通过严格的立法充分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获得持久发展的动力。   (一)手机支付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隐患所在   1、滥用运营商的委托代理权   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讲,手机支付这一简单的支付行为,中间存在着两组法律关系。一是消费者与移动运营商之间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买卖合同关系),二是移动运营商与信息服务商之间的一种委托代理关系。第一种关系很好理解,消费者通过支付相应的价金获得移动通信商的相关通信服务。而一般情况下,信息服务商或者网站等经营商在经营过程中,很可能委托移动通信商利用手机这样一种便捷的支付方式来收取相应的服务费,这就是我们所讲的第二组法律关系,移动通信商与信息服务商(网站经营商)等之间的一种代收信息服务费的委托代理关系。那么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移动通信商就极易利用其这种代理权限滥收消费者的手机话费,从而构成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   2、践踏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公平交易权是消费者无论在接受服务还是在购买某种货物时的最基本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条和第8条分别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实际运营过程中,消费者与商家本身就处于一种信息不对称的地位,所以消费者对手机常常出现话费莫名其妙被扣的情况也并不知情。其中相当多就是信息服务商所为。许多网站采取种种方式,包括欺诈或故意把短信收费等字眼放在格式合同中不起眼的地方,致使用户以为免费而订阅。但一旦订阅之后就很难退订,且手续烦琐。无形中给消费者强加了某种服务,使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这种行为无疑于名张目胆地强取豪夺。这是对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践踏,同时也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剥夺。   3、漠视消费者的隐私权   在利用手机进行支付的过程中,绝大多数情形往往以提供手机号为申请某项业务的条件,或以手机进行收费,这样势必获得用户的手机

文档评论(0)

31796016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