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第八章 新闻传播与司法公开公正 案件回顾: 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许霆来到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5.4万元。当晚,许霆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同伴郭安山。两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之后反复操作多次。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郭安山则取款1.8万元。事后,二人各携赃款潜逃。 同年11月7日,郭安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全额退还赃款1.8万元。经天河区法院审理后,法院认定其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其自首并主动退赃,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而潜逃一年的许霆,17.5万元赃款因投资失败而挥霍一空,后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日前,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随后,在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之下,他一度出现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上。令判罚的法官始料不及的是,人们似乎更同情许的“遭遇”,表示量刑过重。部分媒体报道: 央视经济半小时: 央视经济半小时媒体详解许霆案:“史上最牛ATM机”谁能惹得起 新京报:? ATM出错许霆被判无期,冤不冤? 南方报业:不合理的法制冤屈了许霆 2008年3月31日下午,备受关注的许霆案一审重审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大法庭进行,可容纳500人的旁听席上座无虚席。其中一半是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包括港澳地区媒体记者。重审答案终于揭晓,广州中院以盗窃罪判处许霆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两万,追讨其取出的173826元。 提问: 你如何看待许霆案前后两次判决的迥然差异? 如何看待媒体报道与司法活动之间的一致与冲突? 一、司法活动及其特征 1.司法,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处理诉讼案件的活动。 2.司法活动的特征: (1)被动性,不告不理; (2)强制性,凭借国家强制力量保障实施; (3)中立裁决性,无利害关系,否则适用回避原则; (4)独立性,司法独立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 (5)专业性;司法活动中的人员一般都要求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 (6)合法性,严格依法审判。 二、传媒监督司法意义 我国学者夏勇总结,传媒监督司法其利有三: 一是作为司法不公的特殊救济手段; 二在于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三是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对具体案件中的司法机关、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支持。 弊端: 易使媒体对自身角色定位出现错位,妨害到审判独立 三、媒介规范进行司法报道的法定权利 1997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人民法院审判,任何人不得确定为有罪。” 全国记协1991年制定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对于司法部门审理的案件不得在法庭判决之前作定性、定罪和案情的报道;公开审理案件的报道,应符合司法程序。” 2005年中宣部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报道的通知》要求:“不得超越司法程序,不得违反事实和法律,不得擅自对案件定性。” 2006年9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求:“媒体对案件的报道不得超越司法程序预测审判结果,发表评论或结论性意见”。 四、媒介是否会影响司法审判? 1、什么是媒体审判 “媒体审判”(trial by media或trial by newspaper),最初是西方新闻传播法中的一个概念 。 我国新闻法学界一般认为,“媒介审判”是指新闻媒体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案件做出判断,对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定量刑及胜诉或败诉的结论。许多国家都通过法律或者新闻职业道德自律来禁止和防范这类行为。 美国的“谢帕德案” 2、我国媒体审判的表现 第一、媒体采用“煽情式”的语言对案件进行片面的、夸张的甚至失实的报道,力图激起公众对当事人的憎恨以及对案件的关注,从而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 例:2001年在蒋艳萍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媒体塑造了被告人蒋艳萍“财色双送”,“肉弹轰炸”,“与40多个厅级领导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贪污数额千万余元”,“三湘女巨贪”、“三湘头号女巨贪”的色、毒相兼的形象。 案件处于庭审阶段,蒋艳萍的法定身份仅是被告人,她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还有待法庭判决。但是,一些媒体在本案的报道中,把蒋艳萍认定为“犯罪人员”,甚至在检察机关侦察阶段,就把蒋艳萍的所谓“犯罪事实”像判决书般不容置疑地公开传播。更为不可思议的是,有的媒体竟然以《枪毙的还少了》为标题,对本案盖棺定论。 第二,在案件报道中直接给犯罪嫌疑人冠上“败类”、“歹徒”、“恶凶”、“罪犯”、“变态狂”、“少年屠夫”、“淫魔”等称谓,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活着读后感》课件.pptx VIP
- 活着读后感课件.docx VIP
- 企业数字化转型大数据湖一体化运营管理平台建设方案.docx VIP
- 企业大数据湖总体规划及大数据湖一体化运营管理建设方案.pdf VIP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殡仪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报告.pdf
- 社会研究:设计与写作教学课件-第十二章 实例解析.pptx VIP
- 社会研究:设计与写作教学课件-第十一章 论文写作(下):结果、讨论、参考文献.pptx VIP
- 社会研究:设计与写作教学课件-第十章 论文写作(中):文献回顾、研究方法.pptx VIP
- 腾讯云原生湖仓一体技术在大规模数据场景中的应用实践.pdf VIP
- 腾讯数据湖技术分享专场.docx VIP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