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药品参考价格体系对构建我国医保支付标准的启示精选.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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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药品参考价格体系对构建我国医保支付标准的启示精选

? ? ? ?德国药品参考价格体系对构建我国医保支付标准的启示 常峰 崔鹏磊 夏强 张舰云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 江苏 南京 211198 ? 【摘要】明确医保支付标准制定的程序、依据和方法等规则,是药品最高零售限价放开后价格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1989年德国率先在其法定医疗保险系统中实施药品参考价格制度,主要目的在于控制药品费用的持续上涨,提高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性。本文系统梳理了德国参考价格体系,包括参考价格体系概述、参考价格组划分准则、参考价格形成机制和药品部分负担四方面内容,以期对我国医保支付标准的实施提供借鉴。并指出我国可率先在非处方药市场或慢性病市场中基于参考价格建立医保支付标准,在合理划分参考价格组的基础上,依据市场价格制定和调整医保支付标准,并通过完善部分负担机制来规避患者和医疗机构的道德风险行为,保障医保基金的合理配置。教关键词 药品参考价格体系; 参考价格组; 共付费用; 支付标准中图分类号: R19?7 文献标识码: A d?oi: 10.?3969/?j.iss?n.167?4-298?2.201?7.07.?009基金项目: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2017PT0?65)作者简介: 常峰,男(1972年—),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药品价格、医疗保障和医药流通规制。E-mail: 通讯作者: 崔鹏磊。E-mail: 20?17年5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联合发文,决定推进药品价格改革,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直接干预。政策的出台表明我国未来将通过衔接招标采购和医保控费政策,建立医保支付标准来深入推进药品价格改革。而依据参考价格体系来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早已在多数国家和地区付诸实践,且被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支付标准管理方式。德国作为世界上首个建立参考价格体系的国家,其参考价格体系科学成熟,设计精辟完备,众多国家纷纷效仿。因此,本文对德国参考价格体系进行系统性梳理,以期对构建我国医保支付标准提供借鉴。1 参考价格体系概述德国于1883年制定了《医疗保险法》,建立了法定医疗保险制度,旨在向民众提供补偿范围广且低廉的医疗服务,降低被保险者的医疗负担,但这不可避免地刺激了医药费用的增长。为了有效控制医药费用的过快增长,德国相继实施了价格折扣、参考价格、医药费用分担等制度,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1]其中,为达到长期控制药品费用的目标,德国于1989年实施《医疗改革法案》,率先在其法定医疗保险系统中构建了融合定价与补偿的支付标准制定方法——参考价格体系。该体系对降低药品价格起到了积极作用,并随后在荷兰、丹麦、瑞典、西班牙、比利时、意大利、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加拿大等国广为应用。参考价格体系通过限制药品补偿水平进而间接控制药品价格,其设计的主要理念为一方面增加患者和医生对药品价格的敏感程度以提高药品价格的需求弹性,降低需方对药品的需求量,避免道德风险行为;另一方面促使供方为避免失去市场份额而自觉限制药品价格,增强供方市场的竞争,最终降低保险者支付的药品费用。 [2]参考价格体系有5个显著特点:医疗保险法》,建立了法定医疗保险制度,旨在向民众提供补偿范围广且低廉的医疗服务,降低被保险者的医疗负担,但这不可避免地刺激了医药费用的增长。为了有效控制医药费用的过快增长,德国相继实施了价格折扣、参考价格、医药费用分担等制度,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1]其中,为达到长期控制药品费用的目标,德国于1989年实施《医疗改革法案》,率先在其法定医疗保险系统中构建了融合定价与补偿的支付标准制定方法——参考价格体系。该体系对降低药品价格起到了积极作用,并随后在荷兰、丹麦、瑞典、西班牙、比利时、意大利、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加拿大等国广为应用。参考价格体系通过限制药品补偿水平进而间接控制药品价格,其设计的主要理念为一方面增加患者和医生对药品价格的敏感程度以提高药品价格的需求弹性,降低需方对药品的需求量,避免道德风险行为;另一方面促使供方为避免失去市场份额而自觉限制药品价格,增强供方市场的竞争,最终降低保险者支付的药品费用。 [2]参考价格体系有5个显著特点》规定可以将专利药品纳入参考价格体系中,但不包括那些与现有治疗方案相比具有疗效改善的药品。2017年实施的《医药行业改革法案》(AMONG),将创新药品的附加效益划分为6个等级,规定如果药品附加效益不被接受,则将该药划入参考价格组,附加效益的判断标准包括全因死亡率、发病率、健康相关生命质量和不良反应4个指标。同时《社会法典》第五部(SGB V)规定只有专利药品的参考价格组应至少应包括3种药品。2.2 参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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