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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联凤凰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湖州朗惠置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编制单位: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有限公司提交时间:二零一年月
项目由来
湖州朗惠置业有限公司拟实施太湖度假区梅东02-69地块开发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地点选址于湖州市太湖度假区梅东片区02-69地块,地块东侧隔规划道路与梅东02-70号地块(该地块拟开发建设住宅小区)相连,南侧为小河道,隔河依次为绿化带和滨湖大道,与世界名牌折扣中心相望,西侧隔小河道与城市公共绿廊相连,北侧至浮霞路(拟建)与嘉业阳光地块相望。项目周边环境良好,交通便利,基础配套设施完善。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66447平方米,主要用于住宅、商业及各类公建配套用房建设,总投资75000万元。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备案号05001201124110142598出具了“建设项目备案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湖州朗惠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国环评乙级字第2046号)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成立课题小组立即着手开展工作,在进行实地踏勘、现场监测以及对有关资料的调研、整理、计算、分析的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1)建设规模
该项目详细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用地面积:66447m2 地上总建筑面积:112970.m2 其中 高层住宅 m2 商业 m2 02-69地块所含配套 社区卫生中心 400m2 物业管理用房 338.81m2 物业管理经营用房 451.75m2 社区工作服务用房 m2 公共厕所 90m2 858.42m2 02-70地块所含配套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 350m2 物业管理经营用房 465m2 社区工作服务用房 m2 容积率 1.70 绿地率 50.% 建筑占地面积 m2 建筑密度 % 规划总户数 户 机动车停车总数 辆 其中 机动车停车位 辆 机动车停车位 辆 非机动车停车位 辆 注:本项目结合商业用房在商业建筑内部设置90平方米左右的公厕;
:02-70地块的物业统一设于02-69地块。整体布局在地块呈不规则长方形,地块东侧隔规划道路与梅东02-70号地块(该地块拟开发建设住宅小区)相连,南侧为小河道,隔河依次为绿化带和滨湖大道,与世界名牌折扣中心相望,西侧隔小河道与城市公共绿廊相连,北侧至浮霞路(拟建)与嘉业阳光地块相望。
本项目地块分为住宅商业个板块:
(1)住宅区布局充分利用日照和通风最大化地保证采光和通风的均好性。(2)商业区分为3幢建筑,依次沿地块北侧和东侧布置,均为2层建筑,建筑高度为9m。
(3)公建位于地块的西北角,为1幢3层的建筑,建筑高度为12m,主要作为社区卫生中心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经营用房
(1)本项目主要用于建设商住用房,地块批准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2)根据《湖州市吴兴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湖州南太湖旅游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本项目为,因而项目的实施符合区域准入要求通过,改变有的生活污水面源排放情况,确保废水纳管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仅产生生活污水,无需申请排污总量,项目的实施符合环保准入要求。
(3)本项目,根据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分原则,周边环境空气属于二类功能区;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本项目最终纳污水体属于Ⅲ类水质功能区;本项目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类区。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当地的区域环境功能区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1.地表水环境。为了解项目周边的地表水环境现状,引用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对小梅港小梅口断面2011年监测资料。由监测结果可知,小梅港各项水质指标在各水期均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水质要求,水质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环境容量。
2.大气环境。为了解项目周边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引用湖州市大气常规监测资料(2011年)监测数据,引用数据测点位于城北水厂测点。由监测结果可知,城北水厂环境空气中SO2指标全年达到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NO2和PM10略有超标,总体来说,湖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属良好(尚清洁)。
3.声环境。为了解项目周边的声环境质量质量现状,本评价对其进行了现场实测。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各监测点昼夜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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