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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励志】2-劳动合同法(惠州)
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挑战和应对之策 主讲人:广东鹏泰律师事务所 刘 军 律 师 第一部分 课程大纲 (一)劳动合同法立法背景和争议焦点 (二)《劳动合同法》的主要条款及重点内容解析 (三)新劳动合同法框架下劳动合同制作技巧 (四)规章制度相关操作实务及适用技巧 (五)劳动者入职管理操作实务及适用技巧 (六)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和期限操作实务及适用技巧 (七)试用期操作实务及适用技巧 (八)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操作实务及适用技巧 (九)违约金限制规定操作实务及适用技巧 (十)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操作实务及适用技巧 (十一)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操作实务及适用技巧 第二部分:现场互动交流 (一)劳动合同法立法背景及争议焦点 常 凯 应提高劳动标准 “劳资不成熟,公权需介入” 董保华 “铁交椅、铁合同、铁饭碗”、“倒退到计划经济时代” 博弈手段不断翻新 双方寻求利益的平衡点 应对挑战和规避风险,将劳动关系调整到最佳状态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适用主体和范围 【相关法条】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适用主体和范围 【刘军律师解读】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较,适用主体和范围有所变化: 1、从单位上看,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增加了新的主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也就是扩大了组织劳动,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以民间投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本着民众为出发点的企业单位; 2、另外还有一个等组织中的“等”指的是既不属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也不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如派出事务所等; 3、相比劳动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只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就可以使用本法,而不是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才能依照本法执行。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法》如实告知和不得扣押证件、提供担保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法》如实告知和不得扣押证件、提供担保 【刘军律师解读】 相比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如果劳动者不诚实,企事业单位的不公平都要付出代价。 劳动者的告知义务:如应聘者简历的真实度等与劳动合同中从事与本工作直接相关的内容。 比如:由于劳动者自己提供给用人单位学历、简历、职称、住址等资料虚假或者有误而造成的后果应该由劳动者自己来承担。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法》订立合同期限、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法》订立合同期限、劳动报酬 【刘军律师解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之日就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开始工作的第一天开始,劳动关系并于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要把握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及时间的选择,可以在入职前一天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劳动者2倍工资的补偿,一年以上未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法》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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