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实施细则.docVIP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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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实施细则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 硕士、博士学位的实施细则 (2005年8月12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与成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做好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1998年6月1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我校授予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学科、专业,均可接受本校和其他单位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 第三条 凡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相应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按照本规定向我校申请硕士、博士学位。 第四条 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博士学位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的有关文件和本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第五条 港澳台和外籍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或硕士学位可参照本实施细则进行。 第六条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两个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硕士学位的申请与授予 第七条 资格审查 (一)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申请人应在每年5月或11月,到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办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手续,并填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其中一份学位办存留,另一份交学院),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最后学历证明、学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4.申请人所在单位向我校学位办提供的申请人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 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进修费用,注册登记后,到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处及申请学科、专业所在的学院办理登记手续。有关学院根据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确定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的责任是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结合同等学力人员的特点,指导申请人制订课程进修与考试计划、撰写学位论文。申请人于每年6月、12月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对下学期开设的课程进行网上选课。 第八条 课程考核 (一)我校组织的课程考核 1.申请人必须在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的四年内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与所申请学位相应专业的全部课程考核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2.申请人的课程考核一律与我校在校硕士研究生同卷同时考核和同评分标准,若考核不及格,允许重修。成绩合格者记录在本人的成绩档案中。 3.申请人在未通过资格审查前所修的学分,或者申请人在资格审查后未在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处办理课程进修或考试登记手续所修的学分,均不认可。未经我校研究生院委托,申请人在其他院校学习所取得的各科成绩不予认可。 4.对因病、因事或中期考核而中断硕士研究生学习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时各科成绩予以认可,但只能是从第一门课程考试通过之日起四年内有效。对因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自动退学而未获硕士学位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时各科成绩不予认可,需重新进行课程考试。 (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申请人应在四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有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四年内未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第九条 学位论文 (一)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否则,学校不再保留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答辩和授予学位的资格,并取消申请人的本次申请。申请人提交的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申请人在近年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或发明、创新等,对其中确属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收入学位论文,并附该项工作主持人签署的书面意见和共同发表论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证明信,以及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等。 (三)论文用中文撰写,论文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详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 位论文撰写要求》。 第十条 学位申请 (一)提交学位申请的有关材料: 1.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及摘要(各一份); 3.申请硕士学位的全部课程成绩; 4.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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