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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俗---中国习俗变化.ppt
习俗就是习惯,风俗;个人或集体的传统、传承的风尚、礼节、习性。形成风俗的事件都挺大,挺普遍,而习俗可大可小,可普遍也可特殊细小。前者与风俗同,后者就只能用习俗不能用风俗。象广东人端午节划龙舟是风俗,而广东人把“我先走了。”说成“我走先。”那是习俗不是风俗。 村寨习俗 丧葬习俗 民族节日习俗 男左女右习俗 文化信仰习俗 社交习俗 等等………… 例如餐饮业人员的称谓的变化:店小二——伙计——服务员——师傅——小姐(先生)。 唐朝时,对官员的称呼普遍的是“使君”,无论官职大小,对丞相/宰相的称呼是“相国”,当时尚无“大人“这种说法(当时大人是指父母,后来逐渐用于称呼官员)。民间对男子称呼为”郎“,前边加排行,如五郎,七郎等,对年轻女子普遍称呼为”小娘“ 百姓的称谓:。常见的有布衣、黔首、黎民、生民、庶民、黎庶、苍生、黎元、氓等 老师的称谓由“塾师”、“书师”、“学究”、“老学究”、“村夫子”、“门客”、“馆师”、“馆宾”等等的,进行演变,指导确定为现在的老师。 对男人的称呼:民国时叫先生,解放后叫同志,现在叫伙计、哥们、小哥、宝贝、北鼻等等 对女孩的称呼:民国时叫小姐,解放后叫小同志,现在叫小姑娘,北鼻,丫头等 对妇女的称呼:民国时叫太太、夫人,解放后叫女同志,现在叫大姐、嫂子等等 对小孩子的称呼:民国时叫小孩,解放后叫小鬼,现在叫小朋友 、小宝贝、小盆友等 一剪子,告别旧王朝 1911年12月7日,清廷迫于辛亥革命的压力,批准了资政院提出的剪发、改历两个议案,终于准许大清国的臣民自由剪发自由留发,不再将头发作为顺民良民的标志。辛亥革命移风易俗,革命从“头”做起,清末革命党兴,辫子成为他们反清的革命目标之一。武昌首义后,独立各省很快形成一股剪辫子热潮,一条辫子的去留,成了革命的象征和弃旧从新的标志。而时髦的短发,也成了那时潮男潮女的“流行符号”。 毛泽东组织过剪辫运动 后来成为大记者的长沙人陶菊隐,在辛亥革命那年成为明德中学初二学生。他说:“剪辫子是光复后最早形成的一种风气,大家认为不剪辫子就是甘心当亡国奴的明显标志,于是在学校中剪掉同学的辫子,当街剪掉路人的辫子。施者每每引以为乐,受者亦或啼笑皆非。有些遗老和顽固派害怕没有辫子见不得皇帝,就把辫子盘在头顶上用帽子遮盖起来,或者索性把头发全部留起来,改作道士装,借以躲过一劫。” 毛泽东在湘乡中学搞了剪辫运动,不但剪了自己的发辫,还和另一位同学一起剪了十多个同学的发辫。剪辫运动兴起,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通令全国,革命党人陈其美劝谕民众,曾激昂地说:“剪去发辫,除此数寸之胡尾,还我大好之头颅。”革命成功后,执行最严格的命令,就是剪辫。 对于剪掉辫子,当时人们心情各有不同,有人兴高采烈,有人郑重其事,有人垂头丧气,有人哀号连天。这股剪辫风潮从大城市到偏僻乡村推进,剪辫事大,一种风俗习惯对人们影响之深,而社会改造是一项艰巨的工程。旧习俗一朝要革去,在社会中产生的震荡的确不小。 原始社会初期,人们并不掩埋同类的尸体,而是弃之荒野。 周代是丧葬礼仪的成熟期,启用招魂仪式; 两汉时期,服丧三年已经极其少见,不论是为父母还是为诸侯天子,人们都不再遵守三年服丧的旧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轻视礼法,丧期不废乐,不禁酒肉,甚至可以国恤宴饮,出现了停丧不葬之俗和迁葬之俗。 宋代丧礼尽废。士大夫居丧,食肉饮酒与平日一样,也没有人见怪,甚至丧礼中必有一项是寿宴,服丧者以大吃大喝祭祀死者,有的以娱尸以乐,有的乘丧即嫁娶。 中国的藏族实行天葬,又称“鸟葬”。即将尸体支解、剁碎,拌以酥油、粑,撒喂飞禽,当骨肉食尽之时,就是死者的灵魂“升天”了。此俗沿续至今。 风葬是人死以棺木盛尸,或以柳条树皮裹尸,择树为桩,架棺或尸于其上,任风雨侵蚀,使其速朽,认为这样可以使死者化为天上的星辰,庇佑后人。 拾骨葬是人死后入棺浅埋,三五年后开棺,去骨上腐肉,按坐姿置于陶瓮中,以朱砂洒于骨上,瓮盖内书死者姓名,生卒年月,然后埋入家族坟地。拾骨时,以被单罩于棺椁之上,谓鬼畏光,恐其逃遁,由拾骨老人将骨殖入骨甏。 悬棺葬是少数民族中普遍流行的葬式。人死入殓后,悬棺于岩壁之上或崖洞内,即在陡峭的山崖上凿洞插桩,置棺其上,或寻找天然岩洞、崖缝,置棺其间,低则20余尺,高达100余尺。 屈肢蹲葬流行于永宁纳西族、广西瑶族、土家族的葬式。葬法是骨殖呈人蹲坐姿势,头略前倾,腰稍弓,两臂垂交于胸前,呈抱膝状,双足弯曲呈蹲式。 八十年代:三大件开启崭新生活 六十年代:婚礼变成誓师大会 五十年代:婚礼简朴,政治挂帅 九十年代:票子+车子+房子 七十年代:政治婚姻从高潮走向衰落 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装饰陋习。其具体做法是用一条狭长的布袋,将妇女的足踝紧紧缚住,从而使肌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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