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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ppt)

2.1 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的基础知识 B 工程材料的基本性质 2) 力学性质 1.强度 材料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抵抗破坏的能力称为强度。当材料承受外力作用时,内部就产生应力,随着外力的增大,应力值也相应地增大,直至材料破坏,此时的应力值为材料的极限应力,单位受力面积上的极限应力即为材料的极限强度。 根据外力作用的方式不同,材料强度分为抗压强度、抗拉强度、抗弯强度、抗剪强度等。 * 2.1 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的基础知识 B 工程材料的基本性质 2) 力学性质 2.弹性与塑性 材料在外力作用下会产生变形,当外力除去后仍能恢复原来的形状,这种性质称为材料的弹性,这种可以完全恢复的变形称为弹性变形(瞬时变形);反之,当外力除去后,不能完全恢复到原来的形状,也不产生裂缝的性质称为材料的塑性,这种不能恢复的变形称为塑性变形(永久变形)。 * 2.1 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的基础知识 B 工程材料的基本性质 2) 力学性质 3.冲击韧性与脆性 材料在冲击荷载或震动作用下,能承受较大变形而不至于破坏的性能称为冲击韧性。对于路面、吊车梁以及有抗震要求的结构所使用的材料,应有较高的冲击韧性。 * 2.1 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的基础知识 B 工程材料的基本性质 2) 力学性质 4.硬度与耐磨性 硬度是材料抵抗其他较硬物体压人的能力。根据材料的不同,硬度的测定方法也不相同:矿物的硬度用刻痕法测定;钢材、木材及混凝土等的硬度用钢球压入法测定。此外,材料的硬度还可以用钻孔、射击等方法测定。 * 1.3 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的管理要求 4.实验室三大关口—出口关 1 复核——复核人员对原始记录所用的计量单位、依据的标准、设备的正确使用、环境记录、试件数量规格、检测曲线、计算过程、结果值数据修约、记录填写和更改规范性、内容齐全、原始记录与报告一致性一一核对,签字确认提交授权签字人。 * 1.3 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的管理要求 4.实验室三大关口—出口关 2. 批准——授权签字人依据样品的检测标准、规范要求,审核引用标准的正确性、设备的量程的正确性、环境的准确性、数据处理和结论判定的准确性,必要时对结果实行过程复现溯源。 * 1.3 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的管理要求 4.实验室三大关口—出口关 3. 反馈——对有疑义的报告和错误的信息进行进一步的再试验和必要的更正。 4. 打印——对核实后的结果确认无误后打印报告。 5. 签字——三类人员(检测人员、复核人员、授权签字人)对报告确认签字。 * 1.3 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的管理要求 4.实验室三大关口—出口关 6. 存档——根据样品类别、检测编号、委托时间进行分类,将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四合一对应归档。 7. 发放——制定合理的记录表格,将报告分门别类的登记在册(依报告委托编号、委托时间、委托单位、工程名称等信息)记录下领取人员、领取时间。 * 1.3 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的管理要求 4.实验室三大关口—出口关 8. 上报——对不合格的报告进行统计,并上报相关部门,为整个市场监管提供及时的信息; 9. 处置——对委托方或相关联方的质疑进行耐心的解答,并配合必要的验证。 * 1.4 见证取样和送检 1.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形成 1996年,建设部在以建监〔1996〕488号文发布《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中,规定“施工材料试验检验应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2000年1月30日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正式确立了在工程建设施工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规范工程建设中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建设部2000年9月26日以建[2000]211号文发布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和送检的规定》。从此,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进入了规范发展和施行的轨道。 * 1.4 见证取样和送检 2 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意义 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前后的工程质量检测相比,主要区别是:第一,以前的取样和送检基本是施工方单方面进行,没有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的见证;第二,检测单位“仅对来样负责”,试检测结果所能反映的工程质量的真实性程度有限,也致使工程这种特殊商品的使用者,对产品质量的信任程度也相对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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