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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20170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路上 On the road 2017/2 担 保 物 权 物权与《物权法》 担保物权 ----担保与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抵押权 ----担保物权—质押权 ----担保物权—留置权 ----不同担保物权的顺序 物权与《物权法》 威廉·皮特:风能进,雨能进,国王的卫兵不能进! 詹姆斯·奥蒂斯:一个人的住宅就是他的城堡,只要他安分守己,他在城堡里就应当受到像王子一样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公布,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物 权 概 述 物权与《物权法》 物权: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法》第二条) 1、物权法定:种类、内容; 2、一物一权:所有权。 物 权 概 述 物权与《物权法》 所有权: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权法》第三十九条) 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物 权 分 类 物权与《物权法》 所有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用益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地役权 物权 他物权 典权 抵押权 担保物权 质押权 留置权 准物权:占有 物 权 分 类 物权与《物权法》 1、不动产登记:未登记不发生效力。 2、动产交付:交付即发生效力,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其他:法律文书、征收、继承、受遗赠等。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失 善意取得: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物权与《物权法》 同一物上既存在物权,又存在债权时,物权的实现优于债权。 物权效力及例外 例1:甲有面积180平米、价值120万元的房产一宗,2011年8月向乙借款50万元,2012年1月向丙借款80万元,2012年6月向丁借款80万元。甲以该房产为抵押物,与丁于2012年7月签订抵押合同,并在当地房管局办理了抵押登记。2012年10月,上述3笔借款均到期,甲的财务状况恶化,仅剩下该房产。乙、丙、丁债权如何实现? 1、根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丁的债权有优先受偿权; 2、房产拍卖后所得款项先偿还丁的借款,如有剩余再由乙、丙按债权比例分配;如不足或恰好够还丁的借款,则乙、丙无权要求拿房产偿还。 物权与《物权法》 例外:买卖不破租赁 (1)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229条) (2)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担保法》第四十八条) 物权效力及例外 例2:甲与2010年1月1日将一个商铺租赁给乙,租期5年。2012年2月15日甲将该商铺转让给丙,并于当天办理了过户登记。2012年6月1日,丙自己想在改商铺开设服装店,要求乙搬出。乙不同意,遂起纠纷。问:丙是否有权要求乙搬出? 1、乙有承租权(属债权),丙有所有权(属物权); 2、按物权优于债权的规定,并有权要求乙搬出; 3、现代法上,为了保护承租人的权益,维护正常的租赁关系,规定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发生变更的,不影响承租人的债权,原租赁合同对租赁物的新所有权人仍有约束力。 担保物权 担保: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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