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执法风险的防范和应对PPT.ppt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税务行政执法风险的防范和应对PPT

税务行政执法风险的防范和应对 长沙税务培训中心 徐娟 Tel Email: xujuan700226@ 产生税务行政争议,引起税务行政复议或行政 诉讼,在诉讼中面临败诉; 被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甚至面临被检察院以涉 嫌职务犯罪提出指控; 对于涉嫌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案件,不依法移 送司法机关或移送后不被认定或只有部分被认 定,引起渎职指控或引起税务行政争议 *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现状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   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一)有本法第十五条第(四)、(五)项规定情形的;(暴力)   (二)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对有前款(一)、(二)项规定情形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风险的主要来源 适用法律问题 主体问题 程序问题 证据问题 防范和应对 改变观念,提升理念 了解规定,规范行为 运用法律,利用法律 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适用法律方面 存在的主要问题       应有上位法依据而没有;有上位法依据而不引用,直接引用下位法或其他规范性文件;所引用的下位法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冲突;对法律适用原则把握不准;对法条理解有误 明确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 围,了解基本的法律适用规则,行政执 法时正确适用执法依据;正确理解和把 握公务员的服从义务,不做机械的执行 者。 法的主要渊源/表现形式 宪法 法律 法规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规章 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总局的通知、批复的性质 适用法的基本规则 同位 新——旧 特别——一般 不同位 上——下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第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   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以及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之间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 《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立法法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参照规章。在参照规章时,应当对规章的规定是否合法有效进行判断,对于合法有效的规章应当适用。 具体应用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不是正 式的法律渊源,对人民法院不具有法律规范意义上的约束力。但是,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具体应用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并合理、适当的,在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时应承认其效力;人民法院可以在裁判理由中对具体应用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有效、合理或适当进行评述。 《征管法实施细则》 第三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 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 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 务机关报告。 《征管法》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免税。   减税、免税的申请须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减税、免税审查批准机关审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征管法》第八十四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以及其他同税

文档评论(0)

shenlan11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