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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科技]排污收费教案

排污收费 毛应 淮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 2006年11月22日 第一节 排污收费制度的发展与改革 一、排污收费的国际准则 (一)排污收费的国际准则 1。1972年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污 染者必须承担削减污染措施的费用,即“污染者负 担原则”(简称PPP原则)。 2。1974年OECD又提出无补贴原则,要求污染者应承 担采取污染控制和治理的全部费用,体现市场公平 原则。 3。1985年OECD发表了《未来环境资源的宣言》,提出 根据PPP原则结合行政管制手段更有效地使用经济手 段,使污染控制更加灵活、有效率和费用效益性。 国际上应用最广泛的环境经济手段是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 或环境税。 (二)排污收费的类型 二、环境经济手段类型 ·排污收费——体现环境责任 ·环境税——体现环境义务 ·排污交易——体现环境资源的商品性 ·财政补贴——体现环境奖罚制度 ·押金、退款制度——体现环境保险制度 ·使用收费 ·产品收费 三、国外排污收费发展概况 对污水污染物的排污收费政策。美国、日本、德国、挪威、法国、英国、荷兰等许多国家都规定排污收费、超标违法并应加重收费。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收费标准,国外多数国家采用的是超量收费的政策,以筹集更多的集中治理资金。 对废气污染物的排污收费政策。国外多数发达国家主要以环境税的形式征收排污费,也有部分国家采用总量收费,超标加重收费的政策。 国外许多国家对造成环境污染的原料和产品实施环境税收制度。几乎所有的OECD成员国都对含铅汽油征收消费税,或者对化石燃料征收碳税和硫税。 四、我国排污收费发展历程 (一)排污收费制度的提出及试行阶段(1979~1981年) 《环保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排 放污染物,要按照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收取 排污费。”从法律上确定了中国的排污收费制度。 (二)排污收费制度的建立与实施阶段(1982~1987年) 1982.2.5颁布实施《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办法》对征 收排污费的目的、对象、收费标准、收费政策、排污费管 理、排污费使用等内容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三)排污收费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阶段(1992~2003年) 排污收费项目和政策不断完善和改革 (四)排污收费制度的改革和发展阶段(2003年以后) 2003年7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 例》(简称《条例》),该条例替代了《征收排污费暂行办 法》, 五、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改革 (一)政策上的改革 1994年在绵阳市第三次排污收费工作会议上,国家环保局提出了排污收费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 排污收费政策要实现四个转变(由超标收费向排污收费转变,由单一浓度收费向浓度与总量相结合收费转变,由单因子收费向多因子收费转变,由静态收费向动态收费转变); 排污收费标准的改革要体现三个原则(按照补偿对环境损害的原则,略高于污染治理成本的原则,排放同质等量污染物等价收费的原则); 排污费资金进行使用上的改革(排污费资金有偿使用方面的改革,改变单纯使用行政方法管理排污费资金的使用)。 第二节《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一、相关的文件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一、相关的文件 国务院于2002年1月30日以国务院(2002)第369号令,颁布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并于2003年7月1日正式实施。 2003年相继发布《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七个文件为与《条例》配套实施,使我国新的排污收费制度体系在制度上的改革基本完成。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该明确了收费对象、收费条件、管理部门,排污费征收、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核定。 第三章排污费的征收。 第四章排污费的使用。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该章规定《条例》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1982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和1988年7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污染源治理专项资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二)《条例》与《办法》对比的主要改革 1. 明确排污收费的目的 ; 2. 明确收排污费的对象 ; 3. 明确了排污费征收管理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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