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股改后上市股东权利保护方案创新初探
股改后上市股东权利保护制度创新初探
――以司法救济为线索
蒋学跃 向静
(湖南大学法学院, 湖南 长沙 410082)
摘要:股权分置改革后,由于上市公司股权的分散性导致了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程度更为严重,由此会形成经营者滥用权利阻挠股东行使其权利的现象。我国原有公司法中静态的制度设计必然显现出诸多缺省。目前,最为迫切的是引入司法权对这种滥用权利行为进行规制。具体而言,在未来公司法中必须明确规定,股东有权可以直接请求法院及时制止经营者的违规行为、不通过股东大会而直接选任、解聘董事,以及在特定情况下请求人民法院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等。
关键词:股权分置改革;股东权益保护;投资者保护;司法救济
作者简介:蒋学跃,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研究人员,研究方向:公司与证券法。向静,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
中图分类号:DF438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Owing to separation of management and ownership based on decentralization of shares after the reform of non-tradable share, the management inclines to abuse their power to interfere with shareholders. There is some vacancy about protection of shareholder in our country actual corporation law and it is very urgent for us to introduce judicature to regulate management’s improper act. Accordingly, the following rules about right of shareholders should be contained in our future corporation: the shareholder has right to ask court to deter the management from infracting law; the court has the right to directly choose or dismiss the directors; the shareholder has the right to ask the court to call in and preside the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in some circumstances.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完成,我国上市公司中所存在的一股独大的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改观,与此并存的中小股东受到大股东压榨的局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但是股权的分散加剧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股东实际控制权的削弱,这就造成了股改后对股东权益的侵害由原来来自于大股东的,改变为主要来自于管理层的现实状况。同时管理层对于股东权益的侵害还显示出与以往不同的形势与特点,如具有极大隐蔽性,以及主要局限于内部治理方面,这就使得现有的公司法与证券法中传统的救济措施暴露出了诸多的不足。例如,在管理层进行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时,如果依据传统的公司法中的股东诉讼措施,也只能是事后措施,即使当事人胜诉也很难挽回已经造成的巨大损失。为此,探讨新的股权结构下股东权益的保护制度,成为当前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由于股东权益的保护涉及内容非常广泛,限于篇幅,本文有意忽略公司治理的静态权利设计与制衡,而主要集中于程序方面的动态救济方面的问题,即股东通过司法程序得到救济的具体制度设计与创新。同时,由于股东诉讼是传统公司法与证券法中的最为主要的救济方式,本文主要着眼于非诉方面的救济。
司法权的属性与股东权益救济
司法权具有被动性(谦抑性)、中立性、审查性与终局性。司法权的上述属性使得它在救济股东权益过程中具有了公平性、效率性的特点,是行政权利与自律性权利所无法比拟的,具有天然的优势。公司法与证券法上所规定的静态权利结构与权利配置必须经由一定的程序才能转化为现实可行的权利,而司法程序作为人类社会最重要的理性设计与纠纷解决制度,在股东权益保护中理应担当如此重任。
在一个宪政国家和民主社会中,任何纠纷最终都可以诉诸于司法予以解决,这可以说是公民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进而言之,在公司运作过程中出现的相关争议同样也是可以诉诸于司法寻求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广州地铁信号系统整体更新改造实践0905.pdf VIP
- GBT 35770-2022 合规管理体系管理手册I程序文件制度文件表单一整套SO 37301:2021.doc
- GB50650-2011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pdf VIP
- 运用PDCA循环降低复用器械预处理不合格率.doc
- 关于开展保险机构营业场所装修改造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docx VIP
- 国内外绩效考核起源与发展.docx VIP
- 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示范文本).pdf VIP
- 运动营养学完整教案.docx VIP
- 隧道与地下工程三维激光扫描测量技术标准.pdf
- 商场室内外开荒保洁方案.docx VIP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