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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热点问题快问快答
其他常见热点问题解答 第四章 其他常见热点问题解答 发票问题 资料问题 政策问题 其他常见热点问题解答 热点问题 其他常见热点问题解答之发票问题 1.营改增后能使用哪些发票? 答:地税印制的营业税发票替换为国税发票,国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百元版)、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2.代开专票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请单》; ②、税务登记证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其他常见热点问题解答之发票问题 3.我公司缴费后要求对方开具发票,但对方说已开始使用电子发票,仅提供了一个网络地址,让我们自行下载打印,请问这样自行下载打印的发票可以作为记账凭证吗? 答: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第三条规定,电子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电子发票的版式文件(彩色或黑白均可),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其他常见热点问题解答之发票问题 4.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5.代开的发票如何盖章? 答: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收款方加盖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 其他常见热点问题解答之资料问题 1.纳税人在异地转让不动产和租赁不动产,是否需要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答:不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税总发〔2016〕106号)第四条规定: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不适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2.小规模纳税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带哪些资料? 答:①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 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一式三份) 其他常见热点问题解答之资料问题 3.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请问选择简易征收需要什么材料? 答: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办理: 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②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③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其他常见热点问题解答之政策问题 1.营改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哪个主管税务机关管理? 答: 营业税改增值税不涉及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的变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规定。一、基本规定 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营改增之后,并未涉及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的变更。 其他常见热点问题解答之政策问题 2.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能否汇总纳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属于固定业户的试点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范围内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其他常见热点问题解答之政策问题 3.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受环保行政罚款后,前期末办理退税能否申办? 答: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在收到处罚决定之前的未退税款,可以申办。 感谢您的观看 宜春市国家税务局 “营改增”热点问题快问快答 2016年10月 周艳鹏 营改增应税行为 税率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不包括售后回租) 17% ①交通运输;②邮政;③基础电信;④建筑服务;⑤不动产租赁(不包括售后回租);⑥销售不动产;⑦转让土地使用权。 11% 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零 发生除上述规定外的营改增应税行为 6%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目 录 01 建筑服务 03 传统服务业(生活服务) 02 不动产租赁与销售 04 其他常见热点问题解答 建筑服务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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