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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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

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地开展洪涝灾害发生时医疗紧急救援和灾后疾病控制,把洪涝灾害给人民生命安全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维护正常的社会轶序,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卫生部关于做好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由洪涝灾害引发的严重损害社会公众生命安全与健康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食品中毒、饮用水污染及人员伤亡的应急处理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全县人民自救和灾后疾病防范的意识;坚持不懈地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对我县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做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1.4.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县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确定的职责对本辖区内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并接受上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处理指挥机构与职责 2.1.1成立县防洪卫生应急领导小组 县卫生行政部门成立东丰县防洪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在县防洪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全县防洪卫生应急处理的统一决策、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 东丰县防洪卫生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李日才 副组长:王凤华 组 员:于永泽、于俊、柯世忠、陈克全、崔泽军 东丰县防洪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设立办公室,王凤华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公室负责洪涝灾害应急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收集洪涝灾害发生、发展及灾害防病、医疗救护、卫生执法监督等有关信息,掌握动态,实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织专家制定应急策略和预防控制措施,开展效果评估;组织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统一调配应急资源,及时协调解决卫生应急工作中的问题。 2.1.2各工作组职能 东丰县防洪卫生应急领导小组设医疗急救、疾病防治、物资保障、健康宣传、安全督查工作等五个工作组。各组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医疗救治组:组长于永泽。负责组织、指挥医疗单位开展现场医疗救援。 疾病防治组:组长丛玉玲。负责组织实施洪涝灾害之后的疾病预防与控制,包括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监测与评估等,根据洪涝灾害发展形势和预防控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的建议。 物资保障组:组长陈克全。负责应急物资调度,设备的采购,保证供应。 健康宣传组:组长于俊。负责组织开展健康宣传。 安全督查组:组长柯世忠。负责对有关单位落实应急措施和人员的自身防护与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应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予以纠正。对违规和渎职行为进行处理。 2.2洪涝灾害卫生应急管理机构与职责 县卫生行政部门设立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全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洪涝灾害事件发生后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组织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护与专业人员进行有关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对灾后易发生的霍乱、痢疾、伤寒、甲肝、等传染病做好防治工作。 3.应急响应 3.1应急响应 3.1.1一般洪涝灾害的应急响应 一般洪涝灾害有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综合评估,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医疗急救工作,并按照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提出下一步疾病防控、卫生执法、健康教育的建议。 3.1.2较重洪涝灾害的应急响应 如果初步判断为较重洪涝灾害,卫生行政部门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报,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调查确认,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迅速组织市和县卫生医疗急救队伍赶赴灾区开展急救工作。组织专家和专业人员赶赴灾区指导疾病防控、卫生执法、健康教育工作。 3.2信息共享和处理 洪涝灾害发生后,出现人员伤亡及疫情,县卫生行政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信息报送。 3.2.1信息收集、报告和通报 迅速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事发地医疗卫生机构将灾情、伤情、病情和疫情等信息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加强与有关部门信息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相关灾情信息;对伤情和病情开展损害和救援情况评估。 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将灾情、伤情、病情和疫情等信息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3.2.2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洪涝灾害的责任报告单位包括: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县卫生行政部门。 责任报告人包括: 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包括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 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县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 3.2.3报告时限、程序和方式 洪涝灾害一旦发生,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报告方式包括:口头报告、电话或传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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