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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A课程商法第一讲:框架与结构
商 法(第一讲) 企业的法定权利(一) 基于法人格:财产权利; 基于法人格:隐私权利; 基于法人格:言论权利; 基于法人格:正当程序权利; 商 法(第一讲) 企业的法定权利(二) 国有企业法定权利 经营自主权 财产处分权 劳动雇佣权(含工资决定权) 采购与销售商品权 企业内部生产经营计划权 商 法(第一讲) 讨论 案例中当事人如何决定是否提起诉讼; 诉讼的收益包括哪些内容? 诉讼的成本包括哪些内容? 你站在哪一个主体的角度思考诉讼的成本-收益结构? 商 法(第一讲) 诉讼的成本 举证负担 法定时间造成的耗时耗力 机会成本(误工) 败诉后较大的声誉损失 总结:更严重的不确定 (选择性)仲裁的成本 信息搜集不完整; 仲裁事项的协议性质(仲裁事项、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机构的预先指定)导致的不确定性; 仲裁的终局性导致的纠纷可能被掩盖。 商 法(第一讲) 诉讼的收益 权利维护较为彻底; 胜诉后较大的声誉收益 法律服务方面的专业技能较高(公正性) 仲裁的收益 缩短时效,节约当事人成本 无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限制; 裁决效力等同于诉讼判决。 仲裁不公开的规定可以降低仲裁双方的声誉损失。 商 法(第一讲) 政府的角度:诉讼/仲裁的成本-收益结构 诉讼审理案件更有利于建立法制环境,稳定交易预期; 诉讼更能体现正义性; 诉讼更能凸现交易安全性; 仲裁可以避免法院在特定领域专业技能欠缺的劣势 仲裁解决司法成本; 仲裁促进当事人对交易给予更多的关注; 结论:强制性仲裁的必要性 商 法(第一讲) 其他诉讼替代机制(中国) 调解; 民间处置申诉程序(投诉部) 第三人公断 其他诉讼替代机制(美国) 第三人公断; 协会法庭; 简易陪审团审判; 租用法官; 小型审判; 处理申诉和调查专员 第一讲 结构与框架 原告诉状格式 ——事诉状 原 告 人:王二,男,汉族,44岁,北京人,电视节目主持人,就职于××电视台,住址: ×× ××; 诉讼代理人:张四,北京市包赢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 告 人:滥传,女,28岁,汉族,北京人,网络公司网页编辑,就职于××网络公司,住址: ×× ××; 案 由:民事损害; 请求事项: 1)裁定被告损害原告名誉权; 2)裁定被告赔偿原告名誉损失费10,000元人民币; 3)裁定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240元人民币; 3)裁定被告向原告公开道歉,恢复原告名誉。 事实和理由: 1)被告在2004年1月3日,在××网站网页上冒用原告特有声音,为××产品做广告; 2)该广告使一般受众误以为原告从事不健康的盈利活动,造成声誉损失,与原告已经签订广告合同的客户纷纷要求撤消合同,导致直接损失10,000元人民币; 3)原告为澄清事实,误工10日,造成误工费损失240元人民币; 综上所述,根据民法通则第 条第 款之规定,特向法院起诉,请依法判决。 此致 北京市MBA人民法院 具状人:王二 年月日 第一讲 结构与框架 被告答辩书格式 答 辩 书 答 辩 人:滥传,女,28岁,汉族,北京人,网络公司网页编辑,就职于××网络公司,住址: ×× ××; 诉讼代理人:包输;北京市包输律师事务所; 原 告 人:王二,男,汉族,44岁,北京人,电视节目主持人,就职于××电视台,住址: ×× ××; 诉讼代理人:张四,北京市包赢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案由:民事损害; 答辩事项: 1)裁定原告败诉; 2)裁定原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1)答辩人确认曾经在××网站网页上模仿原告声音; 2)答辩人否认原告之广告客户撤消与原告原已签订之合同,与答辩人模仿其声音有直接的、法律肯认的因果关 系; 3)答辩人在××网站网页上模仿原告声音,系在该网站之聊天室所为,按照一般人对聊天室的理解,此种行为纯 属娱乐,不会有人误以答辩人之模仿为广告行为而购置答辩人所营销之产品; 4)答辩人在1月3日模仿原告声音之后,答辩人所营销之产品销量并未产生令人惊诧之增量,说明,模仿并未产生 实际后果。 据此,答辩人请求法院对原告之诉讼主张及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裁定其败诉,并承担诉讼费用。 此致 北京市MBA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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