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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的概念地籍是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
地 籍 管 理 主要内容 一、地籍管理的概念 二、地籍管理的主要内容 三、地籍管理的原则 四、地籍管理的特点 一、地籍管理的概念 1、地籍的概念 地籍是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数量、质量、用途(地类)等状况的薄册。地籍最初是国家为征税建立的,现在地籍已转变为保护土地产权和课税服务,成为国土资源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决策的依据。 2、地籍管理的概念 地籍管理是国家为取得有关地籍资料和全面研究土地的权属、自然和经济状况而采取的以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土地评估和地籍档案等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技术和法律措施。 3、地籍管理的历史沿革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传统农业国家,历代统治者对土地的管理都很重视,夏、商、周时期的井田制,就是最早的地籍管理,很多对地籍情况的记载都铭刻在鼎上。问鼎意味着对土地的觊觎。 以后历朝出现了田劵、勘地牒、地亩文书,鱼鳞册、归户票、契尾等土地文书,是各个时期的地籍管理凭证。 1930年中华民国最早颁布了《土地法》,对土地使用者颁布土地所有权状,1933年进行了全国土地普查。 东北地区最早是伪满洲国的土地执照,现在还能看到,日本政府通过土地管理,进行土地掠夺,日本开拓团抢占了耕地330万公顷。 。 中国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最重视的就是农民和土地问题,毛主席说过:谁赢得农民,谁就赢得中国,谁解决土地问题,谁就能赢得农民。于是,在井冈山时期毛泽东就起草了《井冈山土地法》,土地革命时期的土地证和种田证,就有了完善的地籍管理制度。到1949年,各解放区颁发土地所有权证书3000多万份。赢得了广大农民的支持。 新中国成立后,内务部于1950年11月,全国统一了土地证样式,对土地登记有了统一明确的规定。1953-1957年农业生产合作社期间,土地仍是农民私有财产,但归合作社统一使用。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实现一大二公,土地收归集体三级所有,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体系,发展到今天就是乡、村、村民组三级所有,以村民组为基础的所有权体制。 二、地籍管理的主要内容 我们现在的地籍管理的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内容:土地调查、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地籍档案和信息系统管理。 (一)土地调查 :土地调查是对土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法律等诸方面的状况及其动态变化的调查。土地调查按内容分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土地条件调查。 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指以一定行政区域或自然区域(或流域)为单位,查清区内各种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并自下而上、逐级汇总为省级、全国的土地总面积及土地利用分类面积而进行的调查,成果是土地利用现状图,及相关图表。这是土地管理的最基础资料。 2、地籍调查:依照国家规定,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查清宗地的权属、界址点、界址线、面积、用途和位置等情况,为土地登记确权提供依据的工作,它是土地登记的法定程序,成果是地籍图,和地籍调查表,指界委托书等。 3、土地调查按形式可分为普查和变更调查。根据土地调查条例第六条: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土地调查;根据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每年进行土地变更调查。 全国土地调查就是普查,我国历史上进行过两次土地大调查一调开始于1984年,1997年才结束。二调开始于2007年2009年结束,我们现在使用的是二调成果。从2010每年我们都进行土地变更调查,变更调查其实就是把每年的各方面土地开发利用情况,都在上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图上进行变更,形成新一年的土地利用现状图,这是我们地籍管理一项重要职能,保证了土地管理的现实性。这项工作和各部门紧密联系,耕保是基本农田状况,规划是增减挂钩情况,规划调整,征转是征收改变权属,转用改变地类,利用是批而未用(p),执法是未批先用的(w)。年度变更调查是土地整体情况的总结,地籍部门只是负责汇总和上报。 4、土地调查一个很重要的内容是地类,我国土地管理一个重要特点是严格的用途管理,国家对土地的管理也主要体现在地类方面。土地法规定了土地三大类,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现在用的更具体的是二调期间制定的全国土地利用分类,转用、规划调整就得是土地用途的变更。 (二)、土地权利,是指权利人按照法律规定直接支配土地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体现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1、所有权:国有土地所有权主体是国家,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是农民集体组织(三级所有,村民组为主),土地征收制度就是把集体所有权土地征为国有。 2、使用权:主要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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