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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第十二章公司组织机构

公司治理结构 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代理问题 在股份公司状况下,规模的扩大、股份的分散、经营行业的技术的复杂化以及对资本市场的依赖在客观上制造了公司控制权向由董事组成的职业经理部门的移转的趋势, 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统一的组织形式在今天的社会中仍然普遍存在,许多业主或是为了减少营运成本或是为体验自己管理企业的志趣,即使采用现代的有限公司形式也会集中所有权与控制权,事必躬亲,依然亲历决策和经营管理的事务。 经验研究表明,公司治理结构因为公司股权的分布不同而存在很大差异。 1、封闭式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不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英美国家称为私人公司或封闭式公司)普遍存在大股东控股的现象,在这类公司中形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凸显大股东的核心作用,股东之间的冲突往往就发生在控股者与非控股者之间, 2、公众公司 形成了以美国为代表的股份分散的治理结构模式和以德日为代表的大股东控股的治理结构模式 2006年司法考试不定项选择题 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丙(注册资本2000万元),双方的《投资协议》约定: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第一任董事长由乙公司推荐、财务总监由甲公司推荐;股东拒绝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不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请回答94-96题。 96.为控制丙公司,秦某以甲公司的名义和丙公司董事的名义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于合法时间内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和帅某未到会。秦某与代表甲公司的另一董事决定由秦某主持会议,并作出了更换公司董事和董事长的临时股东会决议。下列关于该股东会决议效力的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A.该股东会提议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   B.该股东会召集和主持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   C.该股东会无乙公司参加,故决议无效   D.该股东会程序合法,且乙公司是自动弃权,故决议有效  答案:B   《公司法》第40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但本题中秦某无权以甲公司的名义和丙公司董事的名义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司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所以秦某与代表甲公司的另一董事决定由秦某主持会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该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程序是违法的,因此决议无效 案例 三国公司发行在外的有投票权的股份数为9000股,股东刘备有1000股,孙权有4000股,曹操有4000股,假定选出9个董事。 在累积投票制和直接投票制下刘备有可能将诸葛亮选为董事吗? X为选出一个董事所必需的票数,S为股东会议的实际投票数,T为股东希望选出的董事人数,D为董事会需要选出的人数 X=(S*T)/D+1 2006司考题单选题 43.甲公司董事会作出一项决议,部分股东认为该决议违反公司章程,欲通过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的决议。这些股东应当如何提起诉讼?   A.以股东会名义起诉公司   B.以公司名义起诉董事会   C.以股东名义起诉董事会   D.以股东名义起诉公司 2006司法考试不定项选择题   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丙(注册资本2000万元),双方的《投资协议》约定: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第一任董事长由乙公司推荐、财务总监由甲公司推荐;股东拒绝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不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请回答94-96题。 95.丙公司成立后签订了收购乙公司资产的合同并已支付部分价款。甲公司为获得丙公司的经营控制权,于某日提请召开临时董事会,该次临时董事会作出的下列何种决议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A.收购乙公司资产的未付价款暂停支付   B.同意甲公司代表秦某辞去丙公司监事职务,改任丙公司董事   C.任命秦某担任丙公司总经理   D.解除帅某的公司总经理职务 答案:B   解析:《公司法》第38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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