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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卫生法 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职业病 医疗事故 卫生法律关系 卫生司法救济 医疗意外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传染病的控制 食品安全法 医疗机构 医疗器械 论述 论职业病防治法的完善。(字数不少于500字) 请你谈谈对规范我国药品广告的看法。(字数不少于500字) 论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的不足与完善。(字数不少于500字) 论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不足与完善。(字数不少于500字) 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1.鉴定机构及其分工 首次鉴定: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管的县或县级市地方医学会 再次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 特殊鉴定: 中华医学会(必要时),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 2.专家库的建立 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专家库应当依据学科专业组名录设置学科专业组。(包含临床各专科、法医等25个学科) 医学会可以根据本地区医疗工作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际,对本专家库学科专业组设立予以适当增减和调整。 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受聘进入专家库。 专家库成员聘用期为4年。 专家库的学科专业 包含临床各专科、法医等25个专业组 内科 呼吸内科专业 消化内科专业 心血管内科专业 神经内科专业 肾病学专业 血液内科专业 外科 普通外科专业 神经外科专业 泌尿外科专业 心胸外科专业 骨科专业 专家库的学科专业 妇产科 妇科专业 产科专业 计划生育专业 儿科 小儿外科 眼科 耳鼻咽喉科 口腔科 口腔内科专业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 口腔正畸专业 口腔修复专业 皮肤科 皮肤病专业 性传播疾病专业 医疗美容科 精神科 传染科 肿瘤科 急诊医学科 康复医学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 病理科 医学影像科 药学 护理 中医科 中医内科专业 中医外科专业 中医妇产科专业 中医儿科专业 中医骨伤科专业 中医肛肠科专业 中医眼科专业 中医耳鼻喉科专业 中医皮肤科专业 中医针灸科专业 中医推拿(按摩)科专业 专家库的学科专业 民族医学科 蒙医科专业 藏医科专业 维吾尔医科专业 傣医科专业 中药学 法医 中西医结合科 中西医结合内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外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妇产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眼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耳鼻喉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传染科专业 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 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 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 健康状况能够胜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原则上聘请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家建立专家库;当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家不能满足建立专家库需要时,可以聘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进入本专家库。 负责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原则上聘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建立专家库;当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不能满足建立专家库需要时,可以聘请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家进入本专家库。 3.鉴定的提起 (1)当事人委托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2)卫生行政机关委托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4.鉴定的受理 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8条规定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当事人任何一方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不予配合的一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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