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料]宋代的医事组织与疾疫防治的法律措施.docVIP

[法律资料]宋代的医事组织与疾疫防治的法律措施.doc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法律资料]宋代的医事组织与疾疫防治的法律措施

宋代的医事组织与疾疫防治的法律措施   宋代在中国历史文化发展的长河中,远承汉唐,近启明清,是中国古代社会从前期进入后期的转型时期。   其以防治疾疫(瘟疫被称为宋代的四大灾荒之一)为核心的医事体制,独树一帜,所置机构之完备,法制之严密,远远超过以往各个朝代,并对后世中国医疗体制啪发展与疾疫的防治产生了极其重大而深刻的影响。   一、医事组织两宋时期,江南地区经济繁荣,州县人口繁衍迅速,随之而来的是污秽、垃圾的增加,水体污染严重,卫生环境逐渐恶化,从而导致了疫疾的流行。为防治疾疫,宋朝廷设置了完备的医事组织,主要机构有翰林院医官院、御药院、太医局和惠民和剂局等。   其中作用大、影响力强的是翰林院医官院和惠民和剂局。   翰林院医官院。   翰林院医官院为宋朝中央医药管理机构,“掌供奉医药及承诏视疗众疾之事”,其职权主要以供奉皇帝、后宫、宗室医用药为主,并秉承皇帝的诏令到各地视察治疗民众疫疾,包括出宫防灾防疫,向军队、学校、地方派遣医官等,同时负责全国医药政令的颁布,在全国医药系统中处于核心地位。按宋代的政治管理体制,翰林院医官院受翰林院管理,而翰林院又隶属于内侍省,下统“天文、书艺、图画、医官四局”。翰林院医官院统一领导或协调官方医生的选拔、任用、派遣和调转;修订本草;校正医籍;编纂颁行医书;派医散药防治流行病及宫廷、军队、地方医疗等与医药有关的管理工作。   翰林院医官院大约成立于北宋前期。据史料记载,太祖建隆二年(961年)三月辛亥,太祖命翰林医官王袭、米琼为宰相范质、王溥疗疾,并因医效显着得到升迁。翰林医官院由翰林医官使与副使主管院事,一般翰林医官使与副使之职位由带尚药奉御头衔的医官充任,下设直院、医官、医学、祗候等职,初无定制,人员较多。宋仁宗宝元二年(1039年)二月规定,翰林医官院“使、副各二员,直院四员,尚药奉御六员,其额外将来毋得补人”。宋神宗元丰五年,即1082年,改为翰林医官局,编制没有变更,“使、副已下如旧”。   北宋后期,政风日颓,翰林医官院(局)也医官冗滥,管理混乱。到徽宗政和三年(1113年)翰林医官局的人员已达一千。政府不得不下令重新订立编制并改换医官名,将翰林医官局的医官分为和安、成和、成安、成全、保和、保安大夫,翰林良医,和安、成和、成安、成全、保和、保安郎,翰林医官共十四阶(即旧翰林医官使、副使阶);大夫定以二十员,正郎定以三十员。翰林医效至翰林祗候八阶(即旧直局至祗候医人阶),通额为三百人,其中:翰林医效七人,翰林医痊十人,翰林医愈、医证、医诊、医候、医学、祗候通作二百八十三人(医学、祗候只作一阶记)。南宋高宗绍兴二年年)时再次压缩编制,其人员构成大致如下:和安大夫至翰林良医为五员,和安郎至翰林医官为四员,翰林医效二员,医痊一员,医愈至祗候大方脉科十五员,其余各科共十六员。孝宗乾道三年(1167年)又削减医官局的人员,规定以三十五人为额。   翰林医官院有轮差医官前往地方行政单位服务的制度即驻泊医官制度。《宋会要辑稿》职官最早记载驻泊制度内容如下:“政和三年(1113年)年闰四月一日,??翰林医官院见今医官至祗侯七百余员,并无职事,诸路驻泊额止百余员。令立校试之法,随所试中高下分遣,诸路州军有大小远近之殊??。”驻泊医官驻扎于州城,县城、市镇由于没有驻泊医官,所以就选差善医之人对民众施与救治。疫病流行时有常派遣,但有时政府的医官也会同“职医”(“职医”是地方政府所选任或差派的医事人员)巡视医疗,深入到县城,甚至到乡村中去。庆元元年(1195年)由于“两浙州县,亦多饥疫”,朝廷批准了两浙转运副使沈诜的建议,“O,11县合选委明脉医官,各分坊巷乡保医治”。⑧此外,翰林医官院还承担着药品监督检验的职能,在和剂局生产成药的过程中,药材由翰林医官院选保医官进行辨验。翰林医官院的设立,加强了朝廷对医药事业的统一、规范化管理。   惠民和剂局。   惠民和剂局也是一个防治疾疫,为庶民提供医疗服务的官方医事机构。为加强对药品的统一管理,北宋时设立了官药局,这在中国古代医药史上是一项创举。官办药局的设立源于宋神宗时的王安石变法,当时朝廷为增加财政收入,颁行了市易法,并逐渐由政府掌控药材的采买与销售渠道。为适应这一政策,熙宁九年(1076年)五月,神宗下令罢原来的熟药库合药所,“其应御前诸处取索侬散药等及所减人吏并隶合卖药所”,这样就在京师设立了一个面向百姓兼营制药和售药两项业务的机构——卖药所,又名熟药所,隶属太医局。统一管理后的熟药所生产的成药质量高、销售数量大,从开局到熙宁十年(1077年)六月短短一年的时间已“收息钱二万五千余缗,其息计倍”。   元丰以后,熟药所改属太府寺管理。徽宗崇宁二年年)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展,熟药所中制药与卖药的业务已有明确划分,都城熟药所已由一所增为五所,并更名为“五出卖药

文档评论(0)

ctuorn0371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