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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投诉举报-培训课件PPT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业务培训 汕头市公安消防局 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逐步增强 社会背景: “96119”火灾隐患举报平台 2010—2013年 火灾隐患举报逐年攀升 2011年—2013年举报投诉情况 年度 举报投诉总数 颁发奖金数额 查实 2011 168 6.32万 64 2012 222 21.14万 102 2013 190 18.48万 7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消防法律法规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汕头市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公安部120号令)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20号令)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公安部121号令)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第一章 总则(各行业系统职责)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年度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予以立项;在审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时,应当审查有关公共消防设施的投资计划。 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的从业单位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市政、通信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水量、水压充足,信息畅通。 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指导、监督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做好消防知识的教育、教学和培训工作。 第六条 铁路、交通、民航系统的消防工作,由其设立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工负责。管辖范围不明确的,由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 第五条 森林、铁路、民航机场、港口(含渔业港口)以及在沿海、内河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的民用船舶的消防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汕头市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定和组织实施消防发展规划,建立、落实、完善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队(站)的装备; (四)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扑救火灾;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 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二)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四)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六)发生火灾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灭火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对单位和个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实施消防行政许可,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二)参与编制城乡消防规划; (三)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四)依法开展消防产品监督工作; (五)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指导消防队伍的建设; (六)推进消防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 (七)依法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八)组织灭火救援和依照国家规定参加其他应急救援工作;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四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在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单位和场所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三)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防火、灭火措施; (四)按照职责范围对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五)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火灾事故调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一)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二)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督促村民、居民遵守; (三)开展防火安全检查; (四)建立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有条件的可以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五)发生火灾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灭火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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