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P-11-15-00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docx

SMP-11-15-00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docx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SMP-11-15-00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目的:为了提高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积极性,奖励安全生产有功人员,惩罚违反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确保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公司所有仓库及罐区,公司所有员工责任:安全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总经理、生产经理、各部门督导本制度的执行术语:无;制度5.1为抢救事故(人身和设备事故等)的有功人员,由各单位提名,报安全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给予重奖。5.2安全奖励基金的发放,以公司“安全检查表”及“考核标准”为依据实行月检查、季考核,按期发放。5.3经常性安全奖励。5.3.1在完成生产工作的前提下,为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所发明创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的按公司其它有关规定执行。5.3.2在生产技术、工艺改进等方面,为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有所发明创造等取得重大成果或成绩显著的按“科技发明奖”进行奖励。5.3.3对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了特大或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给予500元奖励;较大事故奖励200元,一般事故奖励50元,并在全公司通报表彰。5.3.4为保护公司财物,抢救事故的有功人员,使公司的利益未受到重大损失的,授予荣誉称号或给予50元奖励,未受较大损失的奖励20元,并在全公司通报表彰。5.3.5凡被自治区、市、县主管部门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员工,享受公司劳模待遇。5.3.6奖励由安全部门提名,单位申请报公司,公司按程序审批奖励决定,报安全部门备案。5.3.7奖励向全公司职工公布,职工有不同意见时,应慎重进行复查,发现不当时,主管安全部门可提请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纠正。5.4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处罚。5.4.1没有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的,不得上岗独立操作,发现未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上岗作业的,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部门或单位员工不参加安全活动的由部门或单位制订处罚措施。5.4.2对下达的隐患整改计划和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不采取可行的安全措施,拒绝接受《隐患整改指令书》或逾期未完成的,对该责任人处50元罚款,对因此发生事故的,按照事故管理制度另行处理。5.4.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假报、迟报的罚责任人每项、每次100元.。5.4.4在禁火区吸烟或用手机者,罚款200元,并到安全部门接受安全再教育,对不接受教育或经教育后仍不悔改的,予以除名处理。在单位辖区内发现无主烟头的每个无主烟头罚款50元,并对该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对因此而引发火灾事故的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5.4.5凡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的处以50元的罚款,对因此而引发事故的按情节轻重,依据事故管理制度另行处理。5.4.6各单位未按安全检查制度进行安全检查的或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的,对责任人每次处以50元罚款。5.4.7严格执行原化工部“四十一条”安全生产禁令,对违反禁令的给予30元罚款,对因此引发事故的按事故管理制度另行处理。5.4.8违反公司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消防器材设施等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及本奖惩管理制度未明确规定的处以50—300元的罚款,对因此而引发事故的依据事故管理制度另行处罚。5.5对工伤事故责任者的处罚。5.5.1负全部责任的赔偿直接损失的50%。5.5.2负主要责任的赔偿直接损失的30%。5.5.3负次要责任的赔偿直接损失20%。5.5.4直接经济损失计算参照GB672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5.6.对火灾、爆炸、生产(工艺)、设备等事故责任者的处罚。5.6.1负全部责任者,重大事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50%,或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一般事故责任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30%,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5.6.2负主要责任者,重大事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30%,并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一般事故赔偿直接损失的50%。5.6.3负次要责任者,重大事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30%,一般事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20%。5.7死亡事故及设备、工艺操作、火灾、爆炸等的特大事故,由司法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或公司给予行政处分与经济赔偿。6.相关文件 GB672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安全检查表》样张7.变更记载及原因 修订号执行日期变更原因、依据及详细变更内容002015年6月15日新建

文档评论(0)

xy8811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