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doc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 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报告制度(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坚持“谁主管,谁负责”,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四条 厅党组和厅机关处室、厅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一)厅党组对全厅机关和厅直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协助厅党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对本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同时负责落实厅党组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负责协助厅党组加强教育行业的行风建设。 (四)厅党组和厅机关处室、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本级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分管、联系部门(单位)的正职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联系部门(单位)的正职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协调分管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第五条 厅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省教育厅和全省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讨论决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事项,部署、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本厅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计划部署、同组织落实、同检查考核、同总结评比。 (二)每年根据形势任务和省教育厅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反腐倡廉的主题教育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教育及警示教育。对新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实施上岗前的廉政谈话和上岗廉政培训,对犯有轻微错误的党员干部实施诫勉谈话,对新党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自觉性。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本厅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对全省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 (五)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在职权范围内选拔任用干部、管理人事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六)认真处理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事项,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办理结果;发现本厅有违法违纪情况,及时向省纪委报告,支持和配合驻厅纪检监察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发生需要追究责任的问题时,及时查明事件的情况、原因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向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写出书面报告,。 第六条 厅机关处室负责人和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厅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处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讨论决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布置、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二)每年根据厅党组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反腐倡廉的主题教育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教育及警示教育。 (三)坚决贯彻落实厅党组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监督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本处室(单位)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结合本职工作对业务主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 (五)认真处理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交办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事项,并按要求及时通报办理结果;发现本处室(单位)有违法违纪情况,及时向分管厅领导报告,并向驻厅纪检组、监察室通报。 第七条 厅党组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全面负责省教育厅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监督检查其廉洁从政的情况,做到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涉及厅级干部和处级正职干部的问题要亲自谈话,及时研究处理。 (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议事规程,凡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

文档评论(0)

xcs88858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130065136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