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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说史简答论述题整理
重商主义的基本观点1.社会财富观念:重商主义者坚持一切经济活动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取金银。他们把财富与货币混为一谈,认为金银即货币是财富的惟一形态;把货币的多寡视为衡量富裕程度的标准。 2.财富源泉的观点:重商主义者认为财富的源泉只能是流通领域,只有靠流通领域才能使社会财富不断增加。认为国内贸易不能增加财富,只有对外贸易顺差才是财富的真正来源。认为商品生产只是对外贸易的先决条件和必要手段。国内商业不能增加国家的货币量,只有对外贸易才是国家富裕的根本途径。 3.强调国家的作用:重商主义者认为,中央集权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是国家致富的重要保证。封建割据的国家是妨碍商业资本的充分发展的。因此他们要求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并极力主张国家采取各种干预经济的措施,管理和指导经济,保护国内工商业,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并提出巩固和增强中央集权国家的实力。 4.奖励增加人口:重商主义者认为,人口是国家劳动力的重要来源,又是进行武力掠夺、殖民扩张的兵源。因此,他们主张增加人口,限制人口外流;同时鼓励外国人口、特别是有熟练手艺和有科学技术的人才移入本国。早期重商主义。15~16世纪,货币看成是财富唯一形态,主张绝对地多卖少买,严禁货币输出国外,用行政手段控制货币本身运动,以贮藏、积累尽量多的货币。晚期重商主义。17世纪上半期。允许货币输出国外,只要购买外国商品的货币总额少于出售本国商品所得的货币总额,就可以赚取更多货币。重商主义这一术语是由亚当·斯密提出的,被马克思认为是现代生产方式的最早的理论探讨。重商主义者是站在国家或政府立场上,以增加国家财富和权利为直接目标的。早期重商主义,也称为货币平衡论,认为一切购买都会使货币减少,一切销售都会使货币增加,因此主张尽量少买或不买,从而实际强调了“多卖少买”公式中的“少买”。并极力主张通过国家采取行政手段,以增加货币财富。从16世纪下半期到17世纪中叶为晚期重商主义阶段。晚期重商主义,又称为贸易平衡论,强调“多卖少买”中的“多卖”。认为要使一国财富迅速增加,不仅应多卖,而且要大量地买,只有买得多,才可能卖得更多。为此,他们反对早期重商主义禁止货币输出的政策,主张允许货币输出,以便扩大对外国商品的购买,并在大量购买基础上实现更大量的卖,从而积累更多的财富。他们主张在对外贸易上应用贸易平衡方法,力争购买外国商品的货币总额少于外销的本国商品的货币总额,从而实现出超和顺差。为了保证对外贸易的出超,晚期重商主义者主张奖励输出和限制输入,即使用各种奖励措施,增加国内产品的输出,同时以关税及其他方式尽量减少或禁止本国能够生产的消费品的输入,特别是奢侈品的输入。2、早期重商主义与晚期重商主义的异同点是什么?重商主义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 15世纪至16世纪中叶为早期重商主义,16世纪下半期至17世纪为晚期重商主义。两者共同点主要以下六个方面: (1)它们都认为货币是财富的唯一形态,把拥有金银或货币的多寡作为衡量一国富裕程度的标准。(2)大力主张国家干预经济活动,提倡实行保护贸易政策。 (3)它们认为在对外贸易中应遵守少买多卖的原则,对外贸易的差额必须是顺差,只有这样才能使金银流入本国。(4)它们都是以流通领域为研究对象,研究的方法都是把经济现象和商业实践经验加以描述和总结,研究的目的都是为了增加财富。(5)它们都认为金银货币来源是流通领域,只有输出商品才能增加国家财富,国内贸易不会增加财富。(6)它们认为工业生产是为商业服务的,商品生产只是贸易的条件,应该鼓励和发挥在那高价畅销商品的工厂手工业。 不同点主要以下三个方面: (1)早期重商主义对商品生产和工厂手工业的发展并不关心,而晚期的重商主义十分重视商品生产和工厂手工业的发展。(2)为了达到积累货币财富的目的,早期重商主义特别重视行政立法手段,主张国家采取行政措施,颁布各种法令来禁止货币出口和扩大外币进口。而晚期重商主义为了实现出超的对外贸易,特别重视保护关税政策,利用关税鼓励出口、限制进口是晚期重商主义的重要原则。(3) 早期重商主义只允许金银货币流入,禁止流出,政策主张表现为“货币差额论”;晚期重商主义不禁止货币流出,只要净流入即可,政策主张表现为“贸易差额论”。4、论述早期重商主义和晚期重商主义的特点。答:(1)早期重商主义和晚期重商主义都主张通过贸易来增加金银财富,但对如何通过贸易来增加金银财富,各有不同的侧重点。早期重商主义者主张尽量少进口,最好不要进口,例如用高额关税限制进口,以免金银流出,甚至纸张用行政手段禁止货币输出。晚期重商主义比早期重商主义高明,他们认为应当允许货币输出,以扩大对外贸易,但对外贸易中应保持顺差,保证有更有货币流回本国。为保持贸易顺差,晚期重商主义者对输出原料课收高关税,而对输入原料减税或免税,以发展出口工业。为鼓励工业品出口,国家要采取退税甚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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