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说明.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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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说明

PAGE PAGE 53 精编资料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我局对本单位执法所依据的法律...(一)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未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责令... 编制 编 制 说 明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法制办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77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了规范。 黑山县水利局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项水管理行政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 ;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政策、规章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市主要河流的流域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 3、拟定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行业用水定额,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4、按照国家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的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5、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县(市)区间的水事纠纷。 6、拟定全市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对水利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7、组织编制、审查全市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监督国家和省有关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的实施;组织水利科研和技术的推广应用。 8、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河流、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办理市际河流的有关事务;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全市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 9、指导全市农村水利、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督和综合防治。 11、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和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12、负责全市的水利科技、教育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23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能设置,有职权执法主体1个,黑山县水利局;授权执法主体1个,水土保持监督站;委托执法主体2个,黑山县水政监察支队、黑山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分别负责水行政执法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我局对本单位执法所依据的法律3部、行政法规5部、规章6部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六十五条规定的4个方面的内容细化,分解为264档,统一编制了黑山县水利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 本指导标准,将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变化和行政执法实际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 黑山县水利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序号 法律法规 规章名称 条款及规定内容 适用条件 (处罚层级分类) 裁量幅度 处罚权限 (执法单位、程序) 条款 规定内容 1 中华人民 共和国水 法 第 65 条 (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防碍河道行洪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不予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意见,报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较轻;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经局法制部门审查后,报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属于一般情况,不存在不予处罚、减轻、加重及按最高阶次处罚的情况的。 处三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比较严重;不听劝阻,多次实施违法行为;在违法行为被处罚之后继续实施同一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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