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评价报告表-高青政务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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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评价报告表-高青政务网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年产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高青万森木胶板加工部 编制日期:二〇一七年六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建设单位 高青万森木胶板加工部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25630建设地点 高青县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C2021胶合板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 投 资 (万元)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评价经费 (万元) 投产日期 201年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概况 高青万森木胶板加工部成立于201月5,法人代表为,主要经营范围为加工。企业投资建设年产立方米胶合板项目,厂区位于高青县,占地面积m2,项目2016年月建成投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起实施)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就本项目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因此建设单位特委托山东海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通过现场踏勘调查、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相关符合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不属于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也不属于《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规定限制、禁止类产业范围。故该项目属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局鲁环发[2012]263号文件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局鲁环发[2012]263号文件符合性分析见表1。 表1 项目与鲁环发[2012]263号文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基本原则 符合性分析 (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 本项目属于备案项目,依据环评报告办理审批手续。 (二)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 属于胶合板生产项目,符合要求。 (三)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 根据《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及《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09〕80号),建设项目环评必须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工作。 本项目已编制环境风险评价篇章 (四)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 选 项 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 是□ 否√ 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是□ 否√ 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是□ 否√ 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 是□ 否√ 结论:项目不在省环保厅审批的限制性要求的范围内。 (五)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 选 项 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对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要限批;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之外,对有污染的新上建设项目要限批;对不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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