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课件第五章国际贸易支付法律
第五章 国际贸易支付法律
主要问题:
国际贸易支付工具 货币、黄金
票据
票据及法律性质
票据的有关法律问题 票据行为、
票据权利
国际贸易支付方式 商业汇付 托收 信用证 国际保理
第一节 国际贸易支付工具
支付工具 货币 黄金 票据
一、票据及法律性质
1、票据
出票据人依法签发的,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在见票时或在票载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
表示金钱债权的有价证券
依票据法的规定签发的有价证券
2、法律性质
流通性:票据上的权利可以经交付或背书转让
无因性:票据具备法定的条件,权利就成立,与出票与背书的原因无关(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分离)
要式性:票据关系是一种形式关系(形式合法,票据行为合法)
文义性:票据上的权利义务依票据上记载的文义生成
独立性:在同一票据上进行的各个票据行为,依各自在票据上所记载的文义独立发生作用,不受前手权利缺陷的影响后手有优于前手的权利。
二、票据的种类
1、法律上的分类
(1)汇票
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依出票人不同:商业汇票(出票人为企业或个人)
银行汇票(出票人为银行)
依是否附单据:光票汇票(不附单据的汇票)
跟单汇票(随附各种单据商业汇票)
依付款时间: 即期汇票(提示后见票即付)
远期汇票(在一个确定的日期付款)
依记载收款人的方式:记名汇票(票面上载有收款人)
不记名汇票(票面上未记载收款人
中国与日内瓦公约不允许开立)
(2)本票
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依出票人不同:一般本票(由企业或个人签发)
银行本票(银行签发)
依付款时间: 即期本票(见票即付)
远期本票(在出票后可确定的日期付款)
(3)支票
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依付款方式:现金支票
转帐支票
依是否记载收款人:记名支票
不记名支票
2、学理上的分类
依出票人是否直接付款:委托票据(记载他人为付款人
自付票据(出票人是付款人)
依其济职能:支付票据(有现金方可使用)
信用票据(没有现金情况下也可使用)
三、票据当事人
1、基本当事人
——随出票行为出现的人
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收款人,创设票据的人。
收款人:记名票据上最初的持票人
付款人:汇票、支票中记载的、将来可能对票据付款的人
2、非基本当事人
——随其他票据行为出现的人
背书人: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一定事项,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将票据权利授权给他人行使的人。
被背书人:经背书人所为的背书行为而取得票据的人,不转让则成人持票人。
承兑人:在远期票据上记载一定的事顶,表示的票据到期日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
保证人:在票据上记载一定事项,以担保某一票据义务人履行票据义务的人(原义务人之外的人)。
第二节 票据的有关法律问题
一、票据行为
以设立、变更和消灭票据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1、出票
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法律行为
内容:将法定的内容载于票据上、交付
责任: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责任
2、背书
——转让全部权利
持票人将票权利转让他人或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为目的,在票据的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交签章的票据行为。
要求:要式行为,不得附影响支付的条件
效力:
对背书人:票据上的权利由背书人转让被书人;背书人对自己的全部后手负担保责任。
对持票人: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性证明自己的权利;
连续背书的持票人可向付款人行使付款请求权。
3、提示
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2024-2025学年下学期高中英语选修一第三单元A卷.docx VIP
- 淡水鱼深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VIP
- 老年患者髋部骨折围手术期麻醉管理.pptx VIP
- 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监督抽查常见问题汇编(第2版).docx
- 美国微机保护装置SEL-351A使用手册_20001006.pdf VIP
- 基于计算机视觉的舌体多特征识别与裂纹舌量化评估体系构建.docx
- 2025年广东省基层住院医师线上岗位培训(口腔学)《牙体牙髓病》专业课答案(5).docx
- 2025-2030中国红糖行业市场运行态势及发展趋势与投资预测研究报告.docx
- 欧姆定律基础练习题.pdf VIP
- 2018年-2020年托业考试语法考点全汇总.pdf VIP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