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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D-MW-807-04管理性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1.1版)
作 业 指 导 文 件 文件名称:管理性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文件编码:DCD-MW-807-04 拟 制: 郭建民 日期:日期:日期:日期: 版本号:1.1 受控状态: 东风朝阳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 1. 目的 为了规范管理性质量事故的责任追究,使工作质量和实物质量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定义 无 4.工作描述 4.1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4.1.1丢、漏工序,每件每工序罚50元。 4.1.2错漏装件,整机出厂前发现的每件罚50元。 5.1.3凡自制件产品不合格,经评审后允许让步使用的,降价20%。 4.1.4造成小批量返修、回用品的,每次罚款1000元,重复发生加倍处罚。 4.1.5造成大批量返修、回用品的,根据情节及数量每次罚款2000-20000元,重复发生加倍处罚。 4.1.6造成小批量废品的,每次罚款2000元,重复发生加倍处罚。 4.1.7造成大批量废品的,根据情节及数量每次罚款4000-20000元,重复发生加倍处罚。 4.1.8已经发现不合格的产品未经评审不准投入生产,不准转序,否则,大件每件罚款200元,小件每件罚款50元。 4.1.9在周转运输中,造成产品需返工的,按返工费用的一倍处罚,造成产品报废的按产品销售价处罚。 4.1.10零部件防护不当锈蚀、外观质量不好,每件罚50元(大件)或20元(小件),整机锈蚀、外观质量不好,每台罚款100元。 4.1.11各种零部件清洁度不合格,每批罚款500-1000元。 4.1.12有意在测试量检具等方面弄虚作假,以次充好、逃避监督检验及掩盖真实质量问题的,每次罚款1000-3000元。 4.1.13质量部日常整机监督,对A类故障每项罚款200元, B类故障每项罚款100元, C类故障每项罚款50元, D类故障每项罚款20元。如果出现故障的柴油机是由免检试车工试验的扣发其当月的200元单项奖励。在一个月中如果免检试车工所试验的柴油机出现下列问题之一取消其免检试车工资格:1.一次A类故障;2.累计出现两次B类故障或一次B类故障加两次C类故障;3.累计出现三次C类故障。 4.1.14在公司400小时可靠性试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按故障分类标准进行处罚,每一次A类故障罚10000元,B类罚6000元,C类罚2000元,D类罚1000元。 4.1.15对发生的批量质量问题,各专业厂间有互检职责的责任单位未能在要求的检测频次范围内检测出,没有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及时控制和反馈的,对超出规定检查频次的每件罚款50元。 4.2 售后出厂后质量控制 4.2.1销售公司是朝柴公司对外服务的质量责任主体,因此销售部有义务做好售后出厂后柴油机所出现的一切质量问题的服务工作,不得以各种借口推拖,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视情节每次罚款1000-5000元。 4.2.2在整机出厂后发现错漏装件的,每件罚款500元。 4.2.3已经发现不合格的整机不准出厂,否则每台整机罚责任单位500元。 4.2.4柴油机在汽车厂和最终用户使用中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对责任单位每次罚款2000-20000元;汽车厂另有处理,且超出此标准的按汽车厂处理执行。 4.2.5造成公司产品在行检、商检、汽车厂试验时没通过的,对责任单位每次罚款2000-20000元; 4.2.6 对发动机在汽车厂上线时或调试时发现的磕碰伤、缺件等需办事处上线前检查控制的质量问题,对销售公司每项次罚款100元。 4.2.7对发动机锈蚀问题根据DCD-MW-713-05《发动机防锈管理办法》3.7条款规定: 销售公司驻各地的办事处,应将汽车厂暂时不装车的发动机储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内,严禁露天存放。对所有的木箱包装和运输架存放的发动机,要定期开箱查看情况,如果包装箱受潮或进水,要立即拆箱卸掉包装袋,用干棉纱擦干发动机,并再次进行防锈处理。因储存超期或环境变化等因素致使发动机表面出现锈蚀的发动机,严禁提供给任何用户,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研究处理。销售公司各办事处必须保证发动机在汽车厂装车前外观清洁无任何锈蚀,在汽车厂发现的任何锈蚀问题由相关办事处负责。 对办事处未按此规定要求进行存放、检查、处理发动机,造成在汽车厂上线时或调试时锈蚀,每项次对销售公司罚款100元。 4.3 质量信息的处理 4.3.1质量信息反馈不及时,质量问题描述不准确的,每次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每次罚款500-1000元。 4.3.2质量信息反馈不真实,有意隐瞒事实真相的,每次罚款1000元。 4.3.3收到质量信息后,不做及时处理,整改措施不到位,没认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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