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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装备处问责工作制度及承诺事项
财务装备处问责工作制度及承诺事项 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是省政府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监督,建设法制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08〕3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云政发〔2008〕16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云政发〔2008〕11号),保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得到全面实施,根据《云南警官学院关于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部门实际,特制定我处问责制度。 一、实施四项制度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全处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通过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质量,强化行政责任,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 实施四项制度的原则是:奖优、治庸、罚劣; 实施四项制度的目标是:改变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态度冷漠、作风不实等不良现象,使工作作风有明显的好转;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显著的提高;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有较大的改进;依法行政、诚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较大的提高;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和制度化;提高我处的执行力、公信力和服务力;把我处建设成为观念更加开放、管理更加放开、业务最精、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部门。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重要意义 全处干部职工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四项制度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实施四项制度是全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需求,是新一届政府自身建设的需要,是政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体现。要集中一定时间,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人员对四项制度进行广泛、深入、持久的学习。形成人人熟知四项制度,人人遵守四项制度,人人执行四项制度的良好氛围。要把四项制度学习实施与贯彻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要把学习四项制度作为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特别是要结合十七大提出的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行为,转变职能,提高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来开展四项制度的学习贯彻。通过对四项制度的贯彻学习,把党的十七大精神在作风建设中落到实处。 三、服务工作内容 工作中严格履行8项工作承诺: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规范服务行为。所有工作人员接待办事和来访,做到举止文明、服务到位。 (一)报账管理 1. 根据国家有关的财经制度及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实施细则。 2.对经批准的预算实施有效的监控。根据年度收支预算,积极组织收入,监督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学院,防止财源流失;集中管理学院财务收支,保证学院资金实力;贯彻勤俭办事业方针政策,严格控制财务开支,将学院有限资金用到实处,提高学院资金使用效果和效益。 3.负责对院属各部门的各项经费进行收支核算。 4.负责办理教职工的借款、审核及冲销等会计核算工作。 5.负责院属各部门科研经费的收支、审核、报销及管理业务。 6.负责月、季会计报表及年终决算报表的编制和报送。 7.负责建立学院职工个人收入台帐、学院职工个人所得税的扣缴及报送相关的税务报表。 8.负责各类收据、发票的管理及学生缴费工作。 9.负责全院的会计档案工作及学院基建、房产、职工公积金的会计业务。 10.负责会计凭证的整理、装订及移交工作。 1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做好现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物资管理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代表学院对院属资产进行全面、统一、科学、有效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负责学院年度采购计划的编制、报批和招投标工作;制定物资设备工作的具体管理细则和措施;做好物资调拨分配。做好专控商品的核准、申报、登记等工作。拟订、完善装备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检查、监督规章制度的执行。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绩效评估工作。 2.制订教学科研设备、行政办公设备的调配计划,组织设备的采购工作。 3.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做好教学、科研设备、行政办公设备的验收、建卡、建帐、清查、注册、调拨、维修和报损、报废工作。 4.配合政府采购中心,做好政府采购的各项工作。 5.负责学院师生警用服饰物资的统计、上报、调配及发放工作。 6.负责学院低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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