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Q 11050-2010 内饰材料的阻燃性.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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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Q 11050-2010 内饰材料的阻燃性

目 次 前 言 2 1 范围 3 2 适用产品 3 3 要求 3 4 试验方法 4 5 计算 7 6 评价 7 7 试验记录 8 8 说明 8 9 其它 8 附 录 A 9 前 言 本标准Q/JQ 11050-2010《内饰材料的阻燃性》是公司材料类标准之一。 本标准为公司统一执行的企业标准。 本标准由MS 300-08转化而来,仅在以下作了修改: ——标准中涉及引用已转化为企标的MS、ES标准,统一改为企标号; ——标准中出现的现代公司或HMC统一改为江淮汽车或JAC。 本标准由技术中心车身部提出。 本标准由技术中心标准法规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技术中心标准法规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开宾。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江淮汽车内饰件材料的阻燃性试验方法与要求。 本标准是基于MVSS NO.302由JAC审定。需了解详情可与江淮汽车公司的设计部门联系。 2 适用产品 下列厚12mm内的汽车内饰件材料,占有车内空间车厢表面部分,应满足第三节要求。 1) 座椅和座椅背衬 2) 座椅安全带 3) 前衬套 4) 可折叠盖子 5) 扶手 6) 门内饰板 7) 通风罩饰件 8) 窗边内饰 9) 侧围内饰 10) 门柱内饰 11) 后搁板 12) 头枕内饰 13) 地毯 14) 地板垫子 15) 窗帘 16) 遮阳板 17) 遮阳帘 18) 发动机罩壳 19) 脚踏板 20) 轮罩 21) 仪表板衬垫和芯体 22) 喇叭网罩 23) 制动操纵杆外罩 24) 变速操纵杆外罩 25) 杂物箱 26) 仪表罩 27) 仪表台本体 28) 安全气囊盒罩 29) 在汽车车厢内的其它材料,被设计成吸收冲撞能量的(操纵中心衬垫,安全气囊等) 3 要求 3.1一般要求 1)材料经阻燃处理后,应有良好的耐用性,并且在制造过程中或由于疲劳使用不应破坏其阻燃性(例如:在座椅安装中的蒸气处理、座椅反复受压)。 2)产品在进行阻燃处理后,不应有影响它们性能的缺陷,他们同样要符合零件和材料技术要求。 3.2具体要求 根据第4章的方法进行测试并且符合表1。 表1 类型 项 目 要求 测试 方法 备注 A 燃烧速度 mm/min(最大) 状态 ≤80 在试样开始燃烧之后,当燃烧距离小于50 mm时,火焰自熄;或者燃烧距离虽然大于50 mm但在试样开始燃烧之后60s内,火焰自熄,符合要求 4.3 适用于韩国的小客车,出口到北美、中国的车辆 老化过程80 ℃×168 h B 状态 ≤200 适用于韩国的商业车 老化过程 80 ℃×168 h 4 试验方法 4.1 试样的准备 按照下面的方法准备或者试制做5个样品: 1) 当可能按指定的尺寸取样 宽度:100 mm;长度:350 mm 厚度采用成品的厚度 但如果成品的厚度超过12 mm时, 均匀切割使其厚度为12 mm. 2) 当不可能按指定的尺寸取样 (1) 如果样品表面不平整, 在弯曲度最小的区域切割样品.如果这样的话,在任何一个位置的厚度就不可能超过12 mm. 如果材料是由复合材料组成的两层结构,距离表层的深度不超过12 mm,不论是否粘合,试样必须根据下面方法选取。 i) 假如粘合整个表面(图 1) 当这两种粘合材料不能分离时,准备的样品可以在粘合状态下选取,距离表面的深度不应超过12 mm。 ii) 假如部分表面被粘合(图1) 只能分离未被粘合的材料部分,并从这部分选取试样, 另外从粘合材料距离表面12 mm的深度处取样。 但是,如果是由两层不同结构的粘附材料组成,深度在12 mm之内,以同样的方法取样。 图1 通风距离 注: i) 材料A、B间有一个非粘性界面,分离材料后测试。 ii) 用B、C材料生产的零件每个面都完全粘附 ; 因此材料B、C作为复合材料进行测试。切口应在材料C部分如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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