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药品管理药事法律法规及抗菌药物应用 - 泰安市中心医院.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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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管理药事法律法规及抗菌药物应用 - 泰安市中心医院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的定义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容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精神药品: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成瘾性(addiction)又名依赖性(dependence):世界卫生组织专家委员会在1969年所下的定义是:“药物与机体相互作用所造成的精神状态和躯体状态,表现为一种强迫性地要求连续或定期使用该药的行为反应,目的是去感受它的精神效应,避免因停药引起的不适(戒断综合征)。同一个人可以对一种以上的药物产生依赖性。” 药物的依赖性包括精神依赖性和躯体依赖性,大部分具有依赖性的药物如吗啡、海洛因、镇静催眠药等兼有精神依赖性和躯体依赖性,一般是先产生精神依赖性然后产生躯体依赖性。 精神药品与麻醉药品产生的依赖性具有不同点: 精神药品依赖性是精神依赖,无身体依赖。 精神依赖特征:有联续使用该药的要求,但非强迫性;无加大剂量的趋势;停药后无戒断症状;引起的危害主要是用药者本人。 常见的麻醉药品品种 麻醉药品品种目录 2007年10月11日发布,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国食药监安[2007]633号 全世界共有123个品种,我国生产及使用的有21个品种 我院常用的品种有:盐酸哌替啶注射液、盐酸哌替啶片、盐酸吗啡注射液、硫酸吗啡控释片(美施康定)、盐酸羟考酮控释片(奥施康定片)、磷酸可待因片、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注射用盐酸舒芬太尼、芬太尼透皮贴剂(多瑞吉贴剂)、盐酸布桂嗪注射液(强痛定注射液)。 常见的精神药品品种 精神药品品种目录 2007年10月11日发布,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国食药监安[2007]633号 第一类精神药品共有53个品种,第二类精神药品共有79个品种,共计132个,我国生产及使用的有30个品种。 我院常用的第一类精神药品有3个品种:哌醋甲酯片、盐酸氯胺酮注射液、盐酸麻黄素注射液(麻黄素属易制毒药品,国家将其纳入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专门针对麻醉药品管理颁布的法律法规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005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442号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1987年11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和1988年12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的通知 卫医发〔2005〕436号 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文件:卫医发[2005]438号 发布日期:二00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品种目录 发布日期及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7年10月11日公布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麻醉药品:123种 精神药品:分为一类精神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 一类精神药品53种 二类精神药品79种 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发布单位: 中华医学会 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 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7年1月25日 其他含有麻醉药品管理规定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五号 2001年2月28日 《处方管理办法》 卫生部2007年53号文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卫生部2005年11月18日颁布实施 医疗机构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 药品的管理 人员培训 药师培训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人员培训 医师处方权的培训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 签字留样备案在医务处和药剂科 取得处方资格的医师 取得调剂资格的药师 医师失去处方资格时应及时注销并通知药学部 医疗单位麻醉药品的“五专”管理 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五专”管理 专人管理 专用帐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号)保存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 2005年国务院颁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规定出入库专用账册为不少于5年) 专柜加锁 (双人双锁) 专用处方(颜色淡红色,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 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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