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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记忆口诀
司考刑法复习
1.1、取保候审:
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传讯时到案不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1.2取保候审:
即:(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2、监视居住:
即:不得离开的传讯时到案未经,不得会见他人不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拘留:
被发现,有证明,被指证,畏罪行,毁证伪证加串供,多次流窜与伙,
不讲真话身不明
(即:犯罪后即被发现的,身边发现证据的,被人指认的,犯罪后逃跑或企图自杀的,毁灭证据和串供的,重大犯罪嫌疑或流窜作案的身份不明或虚假的
公安机关来执行,县级以上开证明,通知/讯问各一日,没有问题就放行。三日上报检察院,七天之内作判断,普通最长十四天,三十七日最长限。
4、逮捕:
三证三期一徒刑,一批一决一执行,通知/讯问各一日,不妥释放发证明
5
任何人都可扭送公安机关的情况有:犯通追越,谐音:饭桶追月。即:正在进行犯罪的,被通缉的,被追捕的,越狱的。
1、缓刑、假释和管制:客居发报。
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遵守法律向考察(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另外,管制的加上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六大权利受限制,需经执行机关批准才可以行使。
2、监外执行的情形
有期徒刑和拘役,严重疾病需就医;怀孕哺乳婴,生活无着难自理。
出去社会,自伤自害不能医。
理解:1、先决条件:只有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才可以监外执行;
2、附加条件有四者之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怀孕的妇女;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暂予保外就医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
3、排除条件:可能有社会危害性的罪犯;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三、管制和拘役 管制的各种期限只需记住3-2-3,即三个月到两年,数罪并罚不超过三年。
拘役的各种期限记住是1-6-1,即一个月到六个月,数罪并罚不超过一年。
管制对罪犯不予关押,只是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相对拘役惩罚性要轻,所以时间比拘役长,大家不要把两个数字弄混了。
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拘役原1-2();有期徒刑原5-1()
、的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善哉,新婚以为之,人身财产三年下。
善,即伤:故意伤害案(轻伤)
哉,即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新,即信:妨害通信自由案
婚:重婚案:
以,即遗:遗弃案
为,即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之,即知:侵犯知识产权案
人身财产三年下:侵犯人身财产权利可判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强奸罪加重情节
多人 当众 轮奸 伤亡 恶劣
刑法第236条:处十年以上、无期、死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
在公众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二人以上轮奸的;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抢劫罪加重情
入户上车抢银行多次巨额有伤亡冒充军警持着枪特殊物资不能抢
刑法26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加重情节
首要分子武装掩,暴力抗拒国际贩,海洛甲基五十克,鸦片达到一千克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另:一般的走私罪(包括走私武器、弹药罪)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是数罪并罚,然而走私毒品罪中是加重情节)
5、组织、强迫卖淫罪加重情节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另: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组织、强迫卖淫罪的死刑,并取消了该罪关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规定,仅规定“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强迫卖淫,并有杀害、伤害、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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