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城市规划行政法制监督机制改革思索
城市规划行政法制监督机制改革思索 摘 要:加强我国城市化的监督管理,应该先从城市规划行政法制监督机制的改革入手,本文对我国城市规划监督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我国城市规划行政法制监督机制的监督形式进行了了解和分析,并对我国城市规划行政法制监督机制的改革采取了一些措施。
关键词:城市规划 行政法制 监督机制
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4(c)-0245-01
1 行政法制监督的形式
1.1 人大对行政的监督
人大行政法制监督主要包括法律、人事以及工作上的监督这三个方面。人大法律监督的主要方式不仅仅是为了经常了解人民政府的情况,而且也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员会以及地方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的人大常务委员会的情况。更为重要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会审议国务院提出的法律草案的提出,审议法律不仅是一道立法程序,而且也是一道监督的程序。人大主要是通过听取、审议同级政府的工作报告来进行监督工作的。
1.2 司法机关对行政的监督
司法机关对行政的监督主要是人民法院的监督、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以及对监狱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
1.3 行政监察形式
行政监察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诉。二是调查处理监察对象的违法乱纪行为。三是受理对监察对象违法乱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四是对监察对象的执法情况进行的检查。
1.4 社会监督形式
公民个人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社会各界组织监督、人民政协监督和执政党监督等这五种形式的监督都属于社会监督。
2 城市规划管理制度中行政法制监督的现状
2.1 城市总体规划层面行政法制监督机制的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经济的需要,对城市总体的规划进行局部的调整,但是前提是必须要经过人民代表大会的同意才可以进行调整。对城市的调整不仅仅涉及到城市的性质、发展方向还涉及到城市总体布局的变更。城市总体规划在法律条文上都有具体的规定,在权威性上是非常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使我们更加明确了解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变更和局部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根据城市的性质以及城市的总体布局进行了重大的变更,不仅是在规划期限、城市性质、城市人口、城市用地规模的变更量上发生了变化,而且还在城市用地的发展方向、城市中心区、城市主要功能分区使用性质以及城市主干道改变走向上也发生了改变。
2.2 城市详细规划层面行政法制监督机制的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的有关规定,城市详细规划必须经过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并编制分区规划的城市的详细规划,一旦经过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变更的。对于城市编制分区规划的大小,重要详细的规划和其他规划的审批以及调整都是需要由城市规划行政部门进行审批的,这些在城市规划中都有明确的规定的。
2.3 项目建设规划管理层面行政法制监督机制的情况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规划管理。规划建设管理对建设项目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它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定,提出了项目建设应遵循的各项规划控制指标。从项目建设正常规划的审批环节角度来说,在规划管理部门对建设单位审批后再申请调整部分规划控制指标的管理是不完善的地方,同时也存在着一部分的领导违反规划进行建设的行为。现在,我国的行政法制对这种行为是无能为力的。
3 城市规划行政法制监督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3.1 行政法制监督的法律法规存在问题
只有我国行政法制监督制度具有完备的法律制度,才可以使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得到广泛的运用。但是,我国现有的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对公众监督、责任追究以及层级监督的基本原则的规划太过于笼统,并没有对监督的主体、范围、内容、程度以及结果的运用做出相应的规定,缺乏应该有的刚性和可操作性的。所以,规划行政法制监督是非常薄弱的同时,我国法律对行政机关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是不对等的,一般情况下,规定行政机关的权利越多义务也就越少。
3.2 监督机制不健全,行政机制不完善
我国对行政管理的监督机制非常的多,有权利机关、司法机关、以及行政审计和行政监察等几个形式的监督,而且这些监督正在不断的发挥着他们的作用。但是他们监督的性质和方式过于局限,做的只是事后的监督。由于我国监督机制的不健,合理的监督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手段并不存在。只有找出制度上的问题,并从源头上加以解决,才会起到很好的监督效果。
4 对我国城市规划行政法制监督的改革
4.1 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规划决策的监督
如果没有正确的决策也就不会有正确的领导,因此各项工作取得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DB3205T 1146-2024 微轻小型无人机机巢通用管理要求.docx VIP
- Robocop 2《机器战警2(1990)》完整中英文对照剧本.docx VIP
- 打工入党自传.doc VIP
- 中国多点微透镜近视离焦设计镜片框架眼镜近视控制效果评价和安全配戴专家共识(2025年).pdf VIP
- 14339网络传播法规复习资料.docx VIP
- GB 50319-201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ocx VIP
- 05S804矩形钢筋混凝土蓄水池(建筑结构图集).pdf
- DB15T 4133-2025盐碱耕地改土培肥抑盐合理利用技术规程.pdf VIP
- 病理科三甲评审要求.docx VIP
- 2025年辽宁省本溪市高一入学英语分班考试真题含答案.docx VIP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