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银行有关研究和建议.doc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科技银行有关研究和建议

科技银行有关研究和建议 一、科技银行的概念 国内把专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银行机构定义为“科技银行”。在美国,它被称为风险银行,因为创新型高科技企业往往伴随高风险,以及科技银行主要为风险投资及其投资对象——高科技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二、科技银行设立的必要性 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创新活动不确定性的特点,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没有获得商业成功之前,金融机构难以评估科技成果的货币价值和企业的风险特性;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与传统银行“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经营准则之间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传统的贷款模式主要适合一般工商企业的需求,不能很好的适应信息化时代高技术企业。 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通过信贷、债券、产权交易、引导基金、担保等手段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即便如此,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仍然面临信贷无缘、创投无门的尴尬局面,严重制约着企业的发展、壮大。 三、科技银行发展现状 目前,科技银行在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发展已经比较成熟,美国的硅谷银行是科技银行的典范,自成立三十多年来凭借其回报率及每股收入的高增长率 科技银行在我国起步较晚(详见附件1),且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法》对银行股权投资的限制和风险控制的要求,以及其他一些因素的制约(详见附件2),使得中国目前难以复制“硅谷银行模式”。目前国内的科技银行的设立多以“科技支行”的形式务,实质上只是商业银行开展的一个新业务,目前中国的“科技支行”都是在政府的主导下成立,政府财政投入资金,将“硅谷银行模式”的“高风险高收益”改造为“低风险低收益”,在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同时,也降低了银行贷款风险,由此来适应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要求。 四、科技银行设立的有关建议 1.设立商业银行科技支行 针对目前国内科技银行发展状况及相关金融政策的限制,设立法人科技银行时机尚不成熟,建议选定一家或者多家商业银行开展合作,以新建或者改建的方式设立商业银行的科技支行。 2.对科技支行提供政策支持 搭建多方共享风险控制及授信平台,设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借鉴国内科技支行支持政策经验(见附件3),采用贷款补助和贴息等方式,对科技支行进行补贴;同时结合区“风险准备金池”,建立政府与银行、担保中心等金融机构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风险补偿机制,令科技银行各类授信贷款内有风险控制,外有全方位的联动补偿机制。 3.采取措施,提高科技企业信息透明度 针对在当前的信贷管理制度下,高科技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一是由科技局提供科技专家库,采用专家前置评估或者引入专家进入银行评审委员会的方式进行风险控制;另外可以通过与新建成的蓝海股权交易中心开展合作,选择信息较透明的新三板企业优先支持。 4.为知识产权质押提供便利 探索各种类型物权和知识产权的质押授信新模式,鉴于知识产权质押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中的重要性,争取引入有资质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或者与该类机构建立战略合作机制,提高科技支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效率。 5.允许科技支行适当提高贷款利率 根据科技信贷的特点,高风险融资理应以高利率来覆盖,尽管目前国内相当部分的科技支行在政府资金的补贴下做出了低门槛低利率的承诺,但从长远看并不利于市场的发展。调查中发现,缺乏资金和融资渠道的科技企业对银行利率对初创公司来说,取得成功的关键是抓紧搞研发,把产品推向市场。 五、在我区设立科技银行需要考虑的几个问题 1.设立科技支行主要是为科技企业服务,但一个区的企业(特别是科技企业)数量有限,难以为科技支行正常运行提供足够的潜在客户,而科技支行对区外科技企业发放贷款,势必需要市财政的支持;且设立科技支行除需协调银行外,还需要市银监局的批准,自然也需要市科技局的参与。 2.目前国内设立的科技支行大都需政府共同承担风险或提供风险补偿(补贴),但政府总要退出,这种机制下,一旦政府停止补贴,社会资本能否及时跟进,代位承担本应由政府承担的风险?如果不能,科技支行面对骤然加大的贷款风险将何去何从? 3.实际上,科技支行与商业银行其他支行无并本质区别,目前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的“风险准备金模式”完全可以实现其功能。既然如此,设立科技支行到底有无必要? 附件1: 国内科技银行的发展历程及分析 科技部、工商联和九三学社从2003年起开始倡导建立科技银行,对科技银行设想为独立的法人机构,主要向中小科技型企业进行投资和提供贷款,培育其成长,资金来源于吸收机构存款和发行金融债券等。2008年全国工商联基本形成了在北京、上海两地试点成立科技银行的实施方案,计划在北京中关村、上海浦东新区设立专门的科技银行。 从2008年开始,在国家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的推动下,地方科技部门积极和地方的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合作,推动国内商业银行设立专门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 2009年1月10日,中国首批科技银行在成都正式亮相

文档评论(0)

ipad0d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