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越民法典概要附对我国制定民法典启示.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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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越民法典概要附对我国制定民法典启示

俄、越民法典概要及对我国制定民法典的启示   一、俄罗斯联邦新民法典第一部   (一)俄罗斯联邦新民法典的立法进程、历史背景   俄罗斯新民法典拟分3部分别起草、通过与实行。第一部于1994年10月21日通过,同月30日公布,从1995年1月1日施行。该法典共3编,第一编总则(第1条—第208条),第2编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第209条—306条),第3编债权法总则(第307条—和543条)。(注:依据杉浦一孝、小原刚、远藤克己、大江泰一郎、伊藤知义、@①田优译《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一部》,载《俄罗斯研究》别册四,1995年11月。)其中,第2编第17章关于土地所有权及其他物权(第260条—第287条),在俄罗斯联邦土地法典被议会通过后施行之日生效。(注:依据《关于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一部实行的联邦法》第13条。出处同上。第128页。至今,土地法典尚未通过。1996年3月22日,该法典案虽在下院二读通过,但6月26日被上院否决,7月12日作为回复法典案在下院表决没有获得必要的票数。(参见小原刚《俄罗斯土地私有化的进程》,载藤田勇、杉浦一孝编《体制转换期俄罗斯的法改革》,第154页,法律文化社,1998年2月。))第二部已于1995年12月22日通过,从1996年3月1日施行,包括债权各论、不法行为及不当得利、继承法和涉外法。第三部为知识产权法,正在制定中。婚姻家庭法仍为独立的法典。(注:参见佐保雅子《俄罗斯联邦新民法典第1部》,载《比较法研究》1995年(57号)。伊藤知义《关于俄罗斯合同法》,载《北海道大学斯拉夫研究中心平成8年冬期研究报告会报告集。》)   新民法典的起草工作,是以莫斯科私法研究所所长马考夫斯基为首的民法学者进行的。他们参考了俄罗斯帝国的民法典草案、1922年俄罗斯民法典、欧洲民法典、美国商法典,特别是参考了在欧洲较新的意大利民法典和爱尔兰民法典,爱尔兰的最高法院还派遣了法官等民法专家给予帮助。(注:参见小田博《俄罗斯联邦的新民法典》,载《ジュリスト》,1995年4月。)   俄罗斯民法典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的俄罗斯帝国。早在1882年俄罗斯就设立了帝国民法典编纂委员会,到1903年公布了总则、物权法、债权法、家族法、继承法等五编构成的民法典草案。1905年完成了民法典第二草案,共2460条,还公布了包括国际私法的民法典实行法草案。法典草案除受德国民法典较大影响外,采用了瑞士债务法的民商合一主义。1913年向俄罗斯帝国议会提出的最终草案,包括票据法、公司法。草案于同年被议会否决,后因发生十月革命而流产。(注:参见小田博《俄罗斯联邦的新民法典》,载《ジュリスト》,1995年4月。)众所周知,1922年产生了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民法典-苏俄民法典。这部法典由于当时实行新经济政策,承认商品经济存在,并且在结构上酷似原帝国的草案,分为总则、所有权、债权、继承,但家庭法因强调建立新型的婚姻家庭关系的原因而从调整商品关系的民法中分离出去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土地关系也基于非商品化的原因从民法中分离出去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1920年,苏联逐步消灭了市场经济,到1930年开始起草新的民法典,至1950年形成新的草案,但起自本世纪30年代的民法、经济法之争到50年代更为激烈,经济法学派的失败导致了1964年苏联民事立法纲要的诞生。1964年的民法典,是高度计划经济体制的民法典。80年代末,前苏联进行改革,导致重新制定民法典。1991年5月,前苏联通过了新的民事立法纲要,规定1992年1月1日施行,因1991年底前苏联解体,该纲要未能实施。但俄罗斯因急需新法调整变动的社会关系,遂在着手制定新民法典的同时规定凡不与1990年6月12日以后制定的新俄罗斯法冲突的,可以适用前苏联颁布的1991年的民事立法纲要,一直到新的俄罗斯民法典实施之日。(注:参见小田博《俄罗斯联邦的新民法典》,载《ジュリスト》,1995年4月。)   (二)新民法典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   1.调整对象   俄罗斯民法典关于调整对象的规定,并不象中国民法通则简要规定为平等的社会关系,而是在一个条文(第二条)中分第一、二、三项,且第一项中又有4段不同规定。其第一项规定民法规定交易参加者的法律地位、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产生事由及行使手续、合同及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及基于参加者平等、意思自治、财产的自主性发生的财产关系及与此相关的人身非财产关系;明确规定俄罗斯联邦、联邦构成主体及地方自治团体是民事关系的参加者;规定调整进行企业活动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参加的关系准用民事法律。第二项规定非财产利益本质上需另作规定的,不受民法限制。第三项规定税的关系及其他基于权力从属的财产关系不适用民法。   俄罗斯民法典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采用民商合一主义,主要是与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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