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活动.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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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活动

2013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活动 安全工作方案 (区民政局 二○一三年三月) 2013年清明节即将到来,为确保全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活动安全、平稳、有序进行,根据全市统一安排,现将做好我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活动安全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以区政府副区长吕守军任组长,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的房山区2013年清明节群众祭奠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设立分支机构,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相应组织,并制定《房山区清明节期间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分支机构人员名单及《房山区清明节期间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应于3月23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广生,朱鹏飞。联系电话电子邮箱:minzhengke693743@163.com)。 二、扫墓接待时间 2013年3月23日—4月6日,共计15天。其中接待高峰日时间:3月23日、3月24日、3月30日、3月31日、4月4日、4月5日、4月6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祭奠接待工作,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接待方案。 区民政局:负责清明节期间接待工作的组织和总体协调。加强对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对殡葬服务场所各项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消除祭扫场所安全隐患,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制定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应急预案,负责扫墓信息的汇总、传达、报送工作。 房山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协调、部署警力,维护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现场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定维护群众扫墓活动治安秩序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房山交通支队:负责清明节期间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制定交通秩序维护疏导预案,合理安排上岗警力,做好交通宣传工作,保障清明节期间的交通秩序正常。 区园林绿化局:负责清明节期间的护林防火工作。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提示,根据重点墓区林木资源情况,部署护林队伍及器材设备,制定火灾防控预案。 房山工商分局:负责对销售殡葬用品摊商的管理。组织力量对扫墓点及周边地区进行检查,合理设置摊商摊位,控制数量,对违法经营依法予以处罚。 区城管大队:负责协调查处扫墓点周边游商摊贩,维护市容环境,治理抛洒纸钱、扫墓点黑车揽客等违法行为。 区广电中心:负责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宣传报道,引导群众文明祭扫。 房山公安消防支队:负责清明节期间消防监督工作。做好值勤备勤,合理安排消防警力和消防设备,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灭火工作。 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地区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接待的全面工作。周密安排部署,按照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切实保障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突出重点,协调配合。 清明节期间,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把防火、治安、交通工作作为重点,抽调人员对所辖公墓、骨灰堂等实施综合管治,统一管理。对所属祭奠点的防火、治安、服务设施等要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彻底整改,严防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在清明节祭奠高峰期间,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坚持到岗到位,对重点地区要亲自监督、检查,落实责任人,确保安全。公墓管理服务人员要忠于职守,为群众提供文明优质服务。 (三)加强宣传,合理引导。 清明节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防火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等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殡葬法规和《防火条例》,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用植树、鲜花等文明方式祭奠。各公墓要派专人引导群众文明祭奠,严禁在公墓(含公益性公墓和集体埋葬点)、封山育林区及山区散葬坟墓烧纸或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森林防火条例》,破坏文明祭奠的行为要坚决给予批评教育,行为严重的给予曝光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自查,做好防范。 各接待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做好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发生安全事件后要及时上报。 (五)建立制度,抓好落实。 按照市指挥部的要求,重点祭扫点(静安墓园、房山区殡仪馆骨灰堂、燕山福安公墓、拱辰街道塔坡公墓、城关万宁公墓、长阳永静公墓、青龙湖青龙公墓)设专人于3月23日至4月6日,每天下午13:00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祭扫情况(包括上岗人数、祭扫人数、机动车辆数、非机动车辆数)。 附件:1. 房山区2013年清明节群众祭奠活动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房山区群众祭奠相对集中的公墓、骨灰堂情况 3. 房山区清明节期间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附件1 房山区2013年清明节群众祭奠活动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吕守军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占勇 区民政局局长 线长安 区“三化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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