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操作规范:教师管理制度(下).pdfVIP

.学校管理操作规范:教师管理制度(下).pdf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学校管理操作规范:教师管理制度(下)

学校管理操人规范:教师管理制度 (下) 前言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国家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为社会和 国家造就和培养合格的人才,是各级各类学校的根本任务。一流的学校离不 开科学的管理,科学的管理需要卓越的管理制度和方法。 为适应新形势下各级各类学校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的要求和需要, 我们特约请和组织了有关专家、学者和教育管理工作者共同编撰了 《学校管 理制度方法操作规范》全书。 在编撰过程中,我们从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中精心选取了优秀和成功的学 校管理规章制度和方法,基本上涵盖了学校管理的每一个部门、每个工作环 节、每个管理层次,力求为每项工作的管理提供具有典型性、规范性、实用 性的操作规范,为学校广大管理工作者所直接借鉴和参考。 本书是集体智慧和劳动的结晶,广泛吸收了国内学校管理理论和实践的 必威体育精装版成果,参考和引用了有关学校管理的文献和资料,在此向有关单位和个 人表示衷心地谢忱。 在编撰过程中,我们力求体系完整、资料翔实、内容丰富,反映国内学 校管理理论和实践的新成果、新问题,但由于我们水平有限,加上时间和资 料的限制,难免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和不足,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以便 再一步修订和完善。 《学校管理操作规范》编委会 一九九七年三月于北京 管理操人规范20 教师管理制度 (下) 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暂行规定 (国家教育委员会1992年 10月26日发布) 第一条 为了鼓励我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长期从事教育事业,奖励 在教育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事部门对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和管 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分别授予 “全国优秀教 师”、 “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颁发相应的奖章和证书;对其中有突 出贡献者,授予 “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颁发相应的奖章和证书, 对获得 “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的教师,同时颁发“人民教师”奖章 和证书。 第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武装警察 部队可参照本暂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奖励所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优 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其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 门、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自行制定。 第四条 “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相应的条件是: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义 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书育 人,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二)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 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优异的; (三)在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 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四)在学校管理和服务、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的。 第五条 奖励 “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每两年进行 一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每次按照教职工总数的千分之零点五左右分配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奖励名额,名额中的百分之十为 “全国教育系统劳动 模范”。解放军、武装部队的奖励名额另行确定。 “全国优秀教师”、“全 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人民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奖章和证 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作。 第六条 奖励 “全国优秀教师”和 “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教 育系统劳动模范”的工作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事部、全国教育工会、 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统一组织领导,负责评审和批准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申报的奖励人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当地人事部门、教育工会、 教师奖励组织负责组织本地区 “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的

文档评论(0)

zqianqxf0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